江苏 细微之处见真情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江苏
细微之处见真情
江苏省锡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门检察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大力开展犯罪预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使案件得到慎重、公正的处理,他们坚持做到“四查清”、“三见面”和“三重视”。“四查清”即全面查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事实、查清被告人的出生日期、查清其犯罪动机目的和查清犯罪原因。“三见面”即与被告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见面、与青少年犯住地村委或派出所见面、与所在学校或单位见面。通过“三见面”更清楚地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主观恶性程度,分别作出依法从轻或从严处理的决定,避免了处理上的一刀切。“三重视”即重视告知程序,保障青少年犯的知情权;重视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通过及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保障青少年犯行使辩护权等合法权益;重视对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青少年犯在关押期间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为使维权工作落到实处,锡山市人民检察院还自行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监护人参与案件审理制度》和《对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加强监督的规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以后,他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须知》,其中特别强调了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批捕阶段的书面告知程序,审查起诉阶段的监护人参与案件审理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措施。
(崔建民 胡尹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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