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服务:免费不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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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服务:免费不免责
本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杨健报道:那些向网民提供免费电子邮件等服务的网站要当心了,虽然它们推出的服务都是免费的,但如果这些服务存在明显缺陷,网站仍要为此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日前在这里召开的网络免费服务质量研讨会达成的共识。
电子邮件系统是最重要的因特网资源之一。自网易公司首家推出免费邮件服务以来,国内已有数百家网站提供这一服务,这为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交流开辟了一条全新的便捷通道。但由于各种原因,免费邮件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功能缺陷、速度慢、丢失数据、安全性和服务意识差是普遍现象,而最让网民不能接受的,是系统会在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中断甚至彻底停止服务。
事实上,几乎所有免费邮件系统都出现过以上一种或几种情况。像前段时间的“163”电子邮局以及新浪、网易、雅虎、Hotmail等网站的邮件系统就出现了速度奇慢、无法登录等现象,其中“163”电子邮局瘫痪达3天之久,一些用户的重要信息无法及时传递甚至全部丢失,造成了很大损失。而对于用户对此提出的起诉和索赔主张,却存在诸多法理上的争议。由光明日报社和EMC公司主办的网络免费服务质量研讨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
中法网董事长谢卫东律师认为,即使免费,服务提供者也不能免除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虽然有的网站在服务条款中事先发布了“免责”声明,但参照赠与合同的法律条款,这些声明似应属于不合理的格式化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来自雅虎、亿唐等各大网站的负责人都同意以上意见,并表示尽力做好电子邮件等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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