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向消费者警示:旅游:“零团费”是圈套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专栏:生活提示
中消协向消费者警示:
旅游:“零团费”是圈套
全国消协系统的投诉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度涉及旅游的投诉共5329件,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0.8%,尤其是以“零团费”为背景的引诱甚至胁迫消费者在旅游中购物而使消费者受骗上当的投诉更为集中。因此,中消协警示消费者:警惕“零团费”旅游圈套。
“零团费”是部分旅行社以低报价吸引旅游者的手段,即旅行社只收取旅游者的往返交通费、景点门票费(境外旅游还包括签证费用),而旅游者在旅行目的地的吃、住、行等费用以及旅行社的利润都来自旅行社带领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购物获得的高额回扣,这种回扣返还额有时高达50%,甚至更高。所谓“零团费”,实际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消费现象,已被国家明令禁止。
据北京的两位老教师反映,他们于2000年1月份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广、深、港、澳八日游旅行团。在港期间,导游蛮横要求旅游团20余位团员每人必须买不少于1500元的珠宝。当时没达到导游要求,导游恼羞成怒,赤裸裸地说:你们这次来港旅游,内地方面未给任何费用,全靠香港珠宝商赞助,因此必须购买珠宝来补偿你们在港的各项费用。并威胁道:没有买珠宝的,每人向旅游团交500元;只买了200元纪念品的,要交300元。不少旅游团成员被迫按导游要求,重新回到珠宝店购物。
这类问题多发生于北方去沿海地区旅游、内地去港澳地区及新马泰境外游中。消费者之所以上当受骗,究其原因,主要是参加旅游团只关注旅行社的报价,从而钻进了不法之徒设置的圈套。此外,部分消费者听说新马泰及港澳地区的金银首饰和珠宝价格低、工艺精、式样好,抱着既旅游又购物甚至赚一把的心理,带着大量现金去旅游,准备看货好就买一笔,结果自投罗网。针对以上旅游陷阱,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警示:
消费者在旅游中购物应以旅游纪念品等为主,购买贵重物品一定要慎重,以免受骗上当。
消费者在出行前要仔细查看旅游合同。以“零团费”、“负团费”报价者,往往为了逃避责任,会在旅游合同中做手脚。对不公平的合同,旅游者有权拒签或要求重新签订。(肖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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