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赫在部分省(市、区)人大农业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表示 应尽快建立起农业法律体系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布赫在部分省(市、区)人大农业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表示
应尽快建立起农业法律体系
据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沈路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今天在此间表示,农业立法工作要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形势发展需要,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法律体系,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布赫在部分省(市、区)人大农业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在新形势下,农业立法工作要考虑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从农业立法的角度讲,不论是作为综合性的农业法,还是其它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都要把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点不能有任何动摇。第二,要大力推进农业的市场化进程。特别是要转变观念,立法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片面地强调行政管理方法。第三,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当前,农民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比较普遍,群众意见很大。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靠法制。第四,要在抓紧农业与农村经济方面的立法的同时,高度重视调整农村社会生活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要通过立法,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普及农村的科技教育,繁荣农村的文化生活,维护农村良好的社会秩序。第五,要面向国际市场,迎接“入世”挑战。农业立法要抓紧研究“入世”后带来的一些问题,提出应对的措施,解决好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问题。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柳随年、杨振怀、伍精华、洪绂曾等在今天下午的座谈会上先后就农业立法工作发言。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德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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