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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发布《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今年两岸贸易有望达300亿美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2-3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外经贸部发布《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今年两岸贸易有望达300亿美元 第3版(要闻) 专栏:   外经贸部发布《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今年两岸'...

外经贸部发布《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今年两岸贸易有望达300亿美元

第3版(要闻)
专栏:

  外经贸部发布《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今年两岸贸易有望达300亿美元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今天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签署了该部2000年第九号部令,发布了《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外经贸部部长助理安民就此发表谈话说,《办法》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对台贸易健康、有序的发展,并将对两岸经贸交流产生积极的影响。
  新公布的《办法》共15条,明确规定了对台贸易的指导原则,并对对台贸易管理方式、纠纷解决等进行了规范,使开展对台贸易有了公开的指导依据。
  安民介绍,《办法》的制订遵循了三个原则:“一国两制”的原则;市场经济的原则;与现行管理办法相一致的原则。他说,这是继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后又一促进两岸经贸交流的新举措。
  安民说,为了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祖国大陆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始终不渝地推动两岸直接“三通”,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20多年来,两岸经贸交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了目前以两岸贸易为主体、以台商来祖国大陆投资及其带动的产业合作的格局。
  安民指出,长期以来台湾当局拒绝两岸直接“三通”,采取了一系列阻挠和限制的政策,这与两岸民众的基本要求和形势的发展很不适应,损害了两岸民众、特别是台湾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做法越来越不得人心。他呼吁,台湾当局应尽快开放两岸直接“三通”,取消对大陆产品诸多不合理的限制,使两岸经贸交流朝“直接双向”和“互惠互利”的方向发展。
  据了解,两岸贸易1978年为0.46亿美元,今年有望达到300亿美元。截至今年11月底,两岸贸易总额累计达1882.2亿美元,台湾已成为祖国大陆第五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进口市场。大陆(包括香港)已成为台湾第二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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