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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主席签署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颁布实施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2-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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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主席签署命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颁布实施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主席签署命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颁布实施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奚启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颁布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是规范我军装备工作的第一部基本法规,共设13章180条,明确了我军装备工作的地位、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定了有关责任主体在装备工作中的职责,并对各项具体工作在内容、原则、程序、要求、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宏观性、总体性规范,充分体现了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了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内在要求,体现了装备管理体制调整改革的方向,为今后制定其他装备法规、规章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装备条例》规定了装备工作要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以装备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以战斗力为标准,以质量和效益为重点,加快新型装备的发展,加强现役装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装备体系。这些规定,对于生成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实现“保障有力”的总要求,保障军队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装备条例》为适应国家军事订货制度的需要,规定了深化装备科研、订货和技术保障等方面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实施竞争、评价、监督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范,为加快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装备建设运行机制,提供了法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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