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交通联手 杜绝公路“豆腐渣”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检察交通联手
杜绝公路“豆腐渣”
近日,笔者在四川省交通系统采访时发现: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中,检企联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四川省检察机关与交通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共同开展预防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是很有针对性的。原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和原副厅长郑道访便因巨额贪污受贿而被绳之以法,此案中所暴露出来的存在于交通重点工程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引起了检察机关和交通部门的共同关注。对此,他们专门制订了防范措施。
根据《意见》要求,一是建立了预防重点公路工程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其主要任务是通报案件情况、分析发案原因、研究预防措施;二是建立了案件情况通报制度,规定每半年省检察院和交通厅都要将各自掌握的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或线索相互通报,重大案件则要及时通报;三是建立了重点公路工程同步预防工作机制。在交通部门的参与、支持、配合下,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对所在区域投资大、影响大的重点公路工程开展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曾明 赵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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