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商标保护制度
第3版(要闻·国际)专栏:
进一步完善商标保护制度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徐运平报道: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众孚今天就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
王众孚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商标保护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方面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主要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已对外承诺在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时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协议。为了完善我国商标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和繁荣并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商标法作适当的修改是迫切需要的。
此次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商标的构成要素,禁止以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作为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保护,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恶意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的优先权,商标的司法审查、行政管理以及侵害赔偿数额和采取临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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