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明确著作财产权限制“合理使用”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2-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明确著作财产权 限制“合理使用”权 第3版(要闻·国际) 专栏:   明确著作财产权 限制“合理使用”权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武侠报道:“现行著'...

明确著作财产权 限制“合理使用”权

第3版(要闻·国际)
专栏:

  明确著作财产权 限制“合理使用”权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武侠报道:“现行著作权法的一些规定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还存在一些差距。我国已对外承诺我国在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将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协议。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促进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繁荣,并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对现行著作权法作适当修改,是迫切需要的。”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是在今天作关于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说这番话的。
  石宗源说,现行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只规定了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比较原则。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著作权人的重要民事权利,法律对此需要作出具体规定。因此,草案将“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具体化,明确为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十一项权利。石宗源还就其中的出租权、公开表演权和传播权作了具体说明。
  此外,草案对数据库等汇编作品、版式设计和装帧设计的保护、编写出版教材使用他人作品的许可等问题也进行了修改。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