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有爱是不够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制人生
仅仅有爱是不够的
宁雯
婚姻家庭,作为人类这种高等生物所特有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天长地久的,而是人类历史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伴随着风雨,经历着坎坷,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化、完善而发展、变化,并将最终走向消亡。
在现代文明社会,几乎每一个人在一生中都会经历过恋爱、结婚、成家,乃至生儿育女、养老送终的过程。婚姻法正是规范这一系列社会行为的最高行为规范,因此婚姻法可以说是一部关系到全社会千家万户、每一个人的基本大法。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幸福、和睦,关乎着社会的安宁、健康。正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相爱容易,相处太难。要想建立并维系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仅仅有爱是不够的,还需要我们付出理智和责任。同时还需要通过法律这种国家强制力给予及时有力地呵护和保障。
早有名人说过,婚姻就像一双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正像每一双脚都穿过鞋子一样,几乎每一个成年人(或正在或将要)都有过自己的婚姻经历。每一双穿过鞋子的脚都有自己对鞋子的切身感受,每一个经历过婚姻的人都有自己对婚姻的独到见解。因此,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对于一部已经施行了50年的婚姻法的修改,引起了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也就是十分正常而容易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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