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的喜事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
“的哥”的喜事
袁磊
12月2日,上午10时,山东省济南市。
打的外出。一上车,便发现“的哥”眉飞色舞。
“有喜事?”
“对,看报纸。”说着从驾驶台上拿过当天的齐鲁晚报。
“‘济南市人大通过《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立法规范道路挖掘,马路拉链不能乱开了’———为这?”
“这可是咱开车人的喜事啊,———你想想,开车的最怕啥?怕行路难!今天这儿挖沟埋电缆,明天那儿刨路铺管道。‘心思’军一琢磨,‘扒路’军就上阵,完了交给‘误工’队,少则两三月,多了一年半载,晴天尘土满天,雨天满街泥泞,遇到交通阻塞就更甭提了,乘客烦,司机骂。如今好了,你瞧那法律规定的———”
“的哥”拿过报纸,趁等绿灯的功夫朗朗地念起来,“水、供热、供气、电力、电信等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管线建设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当年道路挖掘方案,由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城市道路年度挖掘计划,科学安排施工……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挖掘城市主干道或横穿道路挖掘施工的,应当在每日晚10点到次日5点进行……真没想到,人大立法那么周到,连挖马路也管!”
“岂止挖马路,衣食住行哪一样人大没有立法,人大工作跟老百姓近着呢!”
“你挺在行?”
“我就是人大的!”
“真的?”“的哥”喜出望外,“正巧有事麻烦您呢,听说人大开会,老百姓可以旁听,很早就想去,您给搞张票行吗?”
我笑笑,“旁听人大会议不需要票,但需要你去报名申请。”我仔细给他讲解报名的方法,“的哥”认真听着,然后坚定地说,“下次会议一定去旁听———没准咱们会再见面!”
我和“的哥”一起爽朗地笑起来。
(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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