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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韩达成八项协议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2-1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朝韩达成八项协议 第2版(要闻) 专栏:   朝韩达成八项协议   本报平壤12月16日电 记者张兴华报道:为期5天的第四次朝韩部长级会谈今天在平壤结束,双方'...

朝韩达成八项协议

第2版(要闻)
专栏:

  朝韩达成八项协议
  本报平壤12月16日电 记者张兴华报道:为期5天的第四次朝韩部长级会谈今天在平壤结束,双方发表联合新闻公报,宣布共达成8项协议。双方同意在电力、渔业、旅游观光和体育等领域开展合作,并将示范性地进行离散家属的书信交换。
  朝鲜内阁责任参事全今镇和韩国统一部长官朴在圭分别率双方代表团参加了12月12日至16日举行的会谈。在会谈中,双方讨论了今后继续进行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肯定了过去半年间双方为履行《北南共同宣言》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并一致认为今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共同宣言。双方代表团团长分别签署了《投资保障协议》、《防止双重征税协议》、《关于解决商业纠纷程序的协议》和《财务结算协议》。
  朝韩双方还决定成立北南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实现北南双方民族经济的均衡发展和共同繁荣。该委员会将于12月26日前后在平壤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电力合作、连接铁路和公路、建立开城工业园区和防止临津江流域水灾等问题。
  朝韩第五次部长级会谈将于明年3月举行,地点将另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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