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严惩销售假烟者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北京二中院严惩销售假烟者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对销售假冒卷烟金额高达600多万元的陈建明等14人,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主犯陈建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建明、吴松希等14人分别结伙,以假充真,大量销售假冒卷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陈建明、吴松希、李延广、方文魁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均应依法惩处;吴保国、吴保印、马丹辉、任景坤、任景太、张文振、付春刚系从犯,应比照主犯减轻处罚;李凯、王树强、史瑞恒亦应依法惩处。判处其他13名被告人最高15年、最低2年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最高额285万元,最低额7万元的罚金。同时判处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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