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文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林奇文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据新华社郑州十二月十三日电(程红根、李振喜)原中州铝厂副厂长林奇文因犯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今天下午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法院审理查明,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林奇文在担任中州铝厂副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发包维修工程、搞工程验收、帮人介绍安排工程之机,以发放劳务费、奖金为名,先后侵吞公款四十八万元,又五十六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八十三点六万余元,且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中三十四点四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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