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大 任命干部须先公示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新事集纳
桂阳县人大
任命干部须先公示
今年年初以来,湖南省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将“任前公示制”作为人大任命干部的重要程序,凡拟提请任命的干部,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必须通过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这项制度实行后,首次公示对象是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拟提请任命为检察员的九位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将他们的个人简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基本情况公示在检察院的公示栏和设在社会上的警务宣传橱窗内,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来信地址和来访地点。根据社会上反馈的意见,其中一人被取消了提请任命资格。
湖南桂阳县人大常委会 汪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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