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给予香港特区护照免签证
第12版(港澳台侨)专栏:
欧盟将给予香港特区护照免签证
本报讯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2月5日发表声明表示,欢迎欧洲联盟(欧盟)司法及内政部长理事会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的决定。
香港特区政府12月5日接到欧盟通知。通知说,欧盟司法及内政部长理事会已于12月1日同意一项有关签证政策的规例,这项规例生效后,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将可免签证前往最多13个欧盟成员国家旅游,并可逗留不超过3个月。在经咨询欧洲议会之后,这项豁免签证的规例预期可在2001年上半年生效。
董建华说,这项免签证入境安排,反映欧盟成员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之下实施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充满信心,也有助于加强香港与欧洲之间的经济、文化以至旅游方面的联系。
欧盟是香港第三大贸易伙伴,去年香港旅客出访欧洲达31万人次。
据了解,在欧盟这项决定生效后,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安排的国家和地区将达到86个。(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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