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丙烯酸酯反倾销调查案延期
第2版(要闻)专栏:
我对丙烯酸酯反倾销调查案延期
本报北京12月8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外经贸部发表声明,决定将丙烯酸酯反倾销调查案延至明年6月。
去年12月10日,外经贸部决定对来自日本、德国和美国的丙烯酸酯反倾销调查正式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反倾销调查的期限,通常为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
鉴于本案应诉公司众多,工作量较大,因此,外经贸部现决定本案调查期限延长为18个月,我调查机构将在2001年6月9日之前公布本案最终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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