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紫荆七号”客货轮爆炸事故主要责任人受处理
第4版(要闻)专栏:
湛江“紫荆七号”客货轮爆炸事故主要责任人受处理
新华社广州12月6日电(简陈明、翁为民)今天下午,广东省湛江市监察局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宣布了对湛江海运集团“紫荆七号”客货轮爆炸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湛江海运船厂厂长杨宏胜等11人受到处理。
今年10月5日,湛江海运集团公司船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船体严重损坏。经湛江市政府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的原因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管理不善所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湛江市政府同意湛江市安全委员会的处理意见,决定对杨宏胜等11人作出以下处理:
给海运船厂厂长杨宏胜行政降职处分,扣发全年安全奖金,建议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扣发海运船厂党总支书记赖炳富全年安全奖,建议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给海运船厂副厂长罗报国行政撤销副厂长职务处分,扣发全年安全奖;给海运船厂生产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戴志武行政撤销职务处分,扣发全年安全奖;给海运船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曹堂坚行政撤销职务处分,扣发全年安全奖,建议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给海运船厂工程主管苏毓、海运船厂班长林景亮、海运船厂焊工黄茂斌等3人留用察看处分,扣发全年安全奖;对海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景山、海运集团公司安全科科长余培铿、海运集团公司安全科副科长周文方等3人通报批评,扣发全年安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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