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代表建议当成“不同声音”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民主评说
莫把代表建议当成“不同声音”
李宗斌
当前时常听到有关部门甚至是一些政府的负责同志,用“正确对待代表建议,要听得进不同的声音”的说法,来强调代表建议的重要性。
对这种提法,乍一听,令人高兴,这毕竟反映了各级各部门人大意识的提高,体现了各级各部门对代表建议的重视,但细咂摸,则令人不敢苟同。
《代表法》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和当地政府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项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提出建议意见,是执行职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法律同时还规定“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必须及时办理、答复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
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人大代表在开展调查、视察、联系选民等活动中提出建议意见,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把代表建议意见说成是“不同的声音”,混淆了监督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影响了代表执行职务的严肃性,与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相违背。
其二,从内容上看,代表建议意见的出发点在于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快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步伐,其根本目的与“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相一致的。各级人大代表有着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部分代表甚至是某一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同时,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基层,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直接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的代表建议符合党的整体工作部署,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
重视代表建议,高质量地办理代表建议,能够有效的改善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促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密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建议不是不同的声音,而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表达群众意愿的呼声。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