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 不过关者不予任命 一名拟任法官未通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
不过关者不予任命
新丰一名拟任法官未通过
文火玉
广东省新丰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把好人事任命前的调查、考试、供职发言、座谈“四关”。日前,一名拟任法官因未过“关”,没有予以任命。
据了解,该县人大常委会自1997年开始就建立了这“四关”制度。他们一是在“一府两院”提请拟任名单后,立即组织力量调查拟任对象德才情况;二是要举行法律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者暂不任命;三是听取拟任对象的供职演说,了解其如任该职有何打算;四是在通过任命后,立即召开被任命对象座谈会,要求他们认真履行职权。
在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前,县法院提请任命一批法官职务。该县人大常委会随即组成了有内务司法工委和选举工委委员参加的调查组,对拟任对象情况逐一调查。调查中,发现一位法官存在执法不公,办人情案等问题。近3年来,该法官办理的9宗案件被纠正。接受调查的大部分群众对该法官有较大的意见。调查组向常委会汇报了调查情况。结果,这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17个组成人员以15票反对,两票弃权未能通过对该法官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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