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查处一批大要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石家庄查处一批大要案
本报石家庄12月6日电 记者陈国琦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监察局近日查处一批大要案。
原平山县委书记刘秀田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接受礼金、贵重物品,非法占有国家财物,接受公款送礼等违纪金额共计41.64万元。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平山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李书歧贪污贿赂案。李书歧在任平山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挪用公款,接受礼金、礼品,占用公物等违纪金额共计44.71万元。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灵寿县河北拖拉机厂厂长,现井陉县副县长赵学利贪污受贿案。赵学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侵占本公司财务、收受贿赂、挪用公款、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石家庄还查处了原平山县水务局局长韩树堂行贿案、栾城县冶河镇信用社主任赵五勤贪污受贿案、石家庄长安区原财政局局长聂孟军挪用公款案、原长安区人民法院谈南路法庭助理审判员杨振强徇私舞弊案、晋州市原桃园镇基金会主任宋双林挪用公款案等十三起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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