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些主动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制人生
多一些主动
秀英
有这么一种现象,每当新生事物产生,与之相关的违法犯罪便旋即而至,并迅速滋长蔓延,如互联网与黑客、手机与盗号、速递公司与“地下邮局”等等。而在一切归于有序之前,政府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往往不力,处于被动局面。究其原因就是,旧的法律制度不能适应防范打击新型犯罪的需要,而新的法律制度尚未及时形成。
这个过渡期的长短意味着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过渡期越长,此种新型犯罪危害社会的程度就越深,危害范围就越广。而过渡期的长短取决于很多因素。
一方面,对事物的认识水平在客观上束缚了人们对犯罪的防范与打击。对电脑黑客的防范与惩治就是典型的例子,由于技术的原因,目前,即使是互联网最发达的国家对此也是难如人意。
另一方面,这个过渡期的长短与人的主观能动性也有很大关系。当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初露端倪的时候,有关管理部门、立法部门、执法部门如果能够积极主动地做些研究,敏锐地捕捉犯罪新动向、洞悉犯罪本质、正确预见犯罪的发展趋势,并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力对策与措施,尽早遏止这种犯罪现象的滋长,就可以把过渡期缩为最短、社会危害降为最低。
现实生活中,情况并非尽如人意,往往是当社会危害程度已经相当严重时、媒介开始呼吁“亟需加强管理”时,人们才会重视起来,才想起来去做一些亡羊补牢的工作。
比如,少数网吧从事赌博、经营带有色情成分的电子游戏等等,危害社会时日不短了。且不说网吧从事电子游戏本来就是可以预见的,原本就应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即便是问题暴露后各地对网吧的多次集中整治,成效也难以持久。根本原因就是,对网吧的资质审查依然缺乏完备的法律依据,有关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仍存在着权限交叉的现象,给了违法者以可乘之机。
还有“地下邮局”的生意兴隆也令我们反思。调查中,受害者反映,之所以在“地下邮局”寄邮件,是因为他们“服务到家,态度热情”。试想,如果我们的国营邮局和邮政管理部门及早发现自身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多一些主动精神,也能够做到“服务到家,态度极好”,“地下邮局”可能就没有生存的土壤。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
现代社会日新月异,新的犯罪形式也层出不穷,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广大政法工作者和法学专家,多一些主动,早一些研究,尽早制定对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那么民众就会少一些损失,我们的社会也就会少一些犯罪,多一些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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