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学校拒收单亲家庭子女 教育部有关部门态度明确: 这种做法违法!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
成都一学校拒收单亲家庭子女
教育部有关部门态度明确:
这种做法违法!
本报讯 四川省成都市新星外国语学校拒收单亲家庭子女入学,即使是双亲家庭,如父母离异,子女也要退学,引起当地群众不解。教育部有关部门和教育专家明确指出,这种做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职业、财产状况和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据新星外国语学校负责人解释,这所学校是私立学校,可以如此双向选择。如果是公立学校,作这样的规定应该说是错的。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无论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在行使自主权的时候,都应该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考虑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像新星学校规定的这些条件明显带有对不同家庭状况学生的歧视。
教育专家则表示,制定这样的特殊校规,对单亲家庭子女的健康成长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在心理上造成压抑,往往是学习受影响,上课分心,注意力不集中,甚至会影响到孩子的道德,会有一种逆反心态,将来对家庭、对社会是非常危险的。
教育部有关部门表示,民办学校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确实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今后将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加快民办教育立法,以规范他们的办学行为。另外,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教育者都应提高自身素质,特别是法律意识。 (赵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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