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金融审计
第2版(经济)专栏:
六十八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金融审计
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近日公布经两部门审查、批准的具备《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条件首批68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
通知要求,自名单公布之日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必须选择已获准从事金融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不得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已委托的要中止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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