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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说药品广告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2-0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癌症患者说药品广告 第10版(健康时空) 专栏:   癌症患者说药品广告 我作为一名癌症患者,对时下一些媒体发布的治癌药品广告以及街头散发的、房门上插'...

癌症患者说药品广告

第10版(健康时空)
专栏:

  癌症患者说药品广告
我作为一名癌症患者,对时下一些媒体发布的治癌药品广告以及街头散发的、房门上插的、药店柜台上摆的一些治癌的药品广告深为忧虑和痛恨。稍懂一些《国家药品广告法》的人都知道,这些药品广告都是违法的。
  癌症,恶性肿瘤也。在医术高超、设备精良的今天,它令人谈之色变,世界卫生组织至今也未能宣布征服这一顽症的消息。
  国家工商局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第二条明确规定:治肿瘤的药品不能做广告。国家之所以这样硬性规定,因为医学技术尚没有一种药品能使肿瘤消失。
  一些药品广告大吹大擂,稍懂得点《广告法》的人一看便知其严重违法:打着“国家级新药”、“救命良药”、“有效率90%以上”等招牌,还有一个个有名有姓、有单位、有地址的病人感谢信、照片以及知名专家、教授的推荐。还有某某癌症研究中心及一些大医院的验证,荣获的一个个大奖……看罢,真让人热血沸腾,似乎天降神药可治癌症了。这些文字或画面的真实性不仅不可信,而且也是《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现的,每看到这些广告,笔者第一反应是:这些都是违法广告!
  再者:笔者还注意到不少治癌广告中的“药品”其实是“保健品”,即使患者花了昂贵的代价购买,吃了治不了病,也毒不死人,但是延误了病情,失去了最佳治疗机会。其实,识别方法很简单:国家卫生部门对药品的批文号中间是“药准字”,而保健品则是“健字”。有些保健品虽能滋补强身,对某些病症有辅助疗效,但保健品非药品,也绝不能在广告中宣传疗效,这也是国家有关法律明文规定的。
  目前国际上也没有很好的治癌药,只有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治疗,莫失良机,更勿误信广告而上当受骗。安徽淮北矿业勘探工程公司 刘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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