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般的声音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
对于浙江宁波市土地管理局局长王惠民、市技术监督局局长贺挺来说,宁波市人大常委会10月底举行的两个会议令他们终身难忘,因为他们在会上听到了——
不一般的声音
龚哲明
今年10月30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两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10月31日至11月1日,宁波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两局“一把手”分别进行了述职评议。会上传出了“不一般的声音”:
评议决不是评功。“人民选我当人大代表,我就要说出人民的声音。”王新昌等11位作评议发言的人大代表,在会前作了充分的准备。行政执法评议会议上,代表们以事实为依据,直言评议,指出了两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慈溪中心组代表吴惠良指出:“不少群众错误地认为归个人使用的土地已属于他本人所有。因而在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等方面,群众认识模糊,支配权利过大,后果十分严重。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不力,教育面不广。”
余姚中心组代表王新昌谈到土地资源浪费现象时痛心地说:“现在有些地方不但乡镇建立了工业园区,而且连不少村也建立了工业园区,不仅在资金投入、产品生产等方面造成浪费,而且还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她希望土管部门严格把好审批关,进一步严格保护土地资源。
在评议市技监局时,吴惠良举出这样一个事例:有6家企业反映,他们的产品质量三个月竟连续被三级技监局抽测,每次都得付上千元检测费,害苦了企业。他尖锐地指出,这种违背产品质量法的做法,要及时改正。
海曙中心组代表沈兆良认为技监部门的执法随意性较大,不够严肃。他举例说:技监部门一次在处罚一冒牌0号柴油的案件中,罚款从最初的30万元随意减到16万元。
…………
委员们在述职评议中对两位局长工作上的不足之处同样直言不讳。如两位局长组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广度、深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强;在工作指导思想上从全局、长远发展上思考问题不够,对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不够深入;对系统内部管理工作尚有欠缺,等等。
行政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是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依法加强对政府监督工作的探索,其中行政执法评议早在1994年就已经开始。但对同一政府职能部门同时开展两项评议,这还是第一次。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对两项评议进行周密的部署。在8、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小组分别在两局作长时间的调查,向两局干部群众征求意见;到各县(市)、区征求当地人大及两局对口部门的意见;并对两位局长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对两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向市人大代表发函,并在报上发告示,向人大代表和市民征求意见。这些举措,加大了两项评议的监督力度。
应该说,市土管局、市技监局两局局长及其他干部,对代表、委员的评议是有心理准备的。尽管如此,部分代表、委员尖锐的发言,仍使他们如坐针毡。正如市土管局局长王惠民在述职评议后的表态发言中所说:“这次评议对我来说触动大,教育深,受益匪浅,终身难忘。”
两局对待评议中提出意见、建议的态度积极。市技监局局长贺挺在行政执法评议后的表态发言中表示,将对49条意见、40条建议进行分类处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吸收。市土管局局长王惠民也表示,将尽快重点解决一些热点问题,如增强公仆意识,简化用地审批手续;多听群众意见,进一步做好土地执法工作;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明确收费、罚款等标准,并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项目及费用的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
宁波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项评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宁波市委副书记徐福宁认为,市人大常委会把两项评议结合起来,既评议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又评议了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工作情况。这有利于部门领导工作作风切实转变,有利于拓宽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促进干部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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