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国际投资者,是可以海量制造假币的!既可以制造假“美元”,也可以制造假“人民币”
下面是这位网友给我的留言:
这个留言有两重意思:一是美元之所以能够“国际化”,是因为美元能够保值增值。二是人民币如果要“国际化”,也必须保值增值。
这两重意思,都是假的,都是欺骗。

首先,美元不能“保值增值”,美元一直在贬值,美元的购买力也一直在贬值!美元越来越被拒绝,美元不是什么“世界货币”。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无法掩饰,我也不多说。
这位网友可能想说的是美国华尔街提供的“金融产品”能够“保值增值”,这也是中国主流经济学界宣扬的东西。它们以前这么宣扬,是误导中国政府、企业、居民购买美国的金融产品,包括债券、股票、期货、基金、理财、信托、保险、再保险、虚拟货币或者是存款。现在,随着美国没收俄罗斯等国家的“海外资产”,以及赵长鹏被敲诈、赵安吉死于非命、“两房”破产、美国多家银行破产、没收诈骗犯陈志的“虚拟货币资产”等案件,美国金融产品“保值增值”的神话,似乎不好意思公开吹了。
美元金融产品的骗局,还不在于华尔街金融寡头有一万种办法“没收”这些金融资产,而在于,即使还没有“没收”这些金融产品的情况下,就已经达到了推脱信用责任的目的,即赖账的目的:至少,美国政府、美国产业、华尔街金融寡头不必对这些已经购买了美元金融产品的美元外汇,履行信用责任了!如果这些购买美元金融产品的政府、企业、居民想让美国履行对这些美元外汇的信用责任,就必须把出售这些美元金融产品、换成美元现金,使用美元现金购买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或者其他有实用价值的商品。但这个出售金融产品、换成美元现金的动作,必然发生在一段时间之后!在持有这个金融资产的时间里,美国就不必履行对相应美元的信用责任。如果这些金融产品在账面上一直是“赚”钱的,那么,这些金融资产的持有者就不会出售这些金融产品,则美国就不必履行信用责任。说到底,出售“金融产品”,是华尔街金融寡头回收美元、赖账的一种高明伎俩而已。所谓“保值增值”,那是骗子的一套说词而已。你愿意相信,那是你头脑不清楚。
如果美元金融资产的持有者决定要出售这些美元金融产品,兑换成美元,且数额较大,则美国就可以找个理由,“没收”这些金融资产。这才是美元霸权的秘诀!
所谓美元能够“保值增值”是假的,所谓美元金融产品“保值增值”也是假的!都是骗人的。
你购买了华尔街提供的金融产品,就意味着你上当了!我血本无归了。
如果你的金融资产不是很多,可能还可以讨回一些;如果是大额度金融资产,那么,你一定讨不回来了。比如中国历史上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的天量资产,究竟还有多少属于这些家族?
比尔·盖茨、索罗斯等人,都是巨富,也会购买华尔街金融寡头提供的金融产品。他们会被赖账吗?这要看比尔·盖茨、索罗斯这些人的能量了!如果这些人与华尔街大金融寡头的斗争失败,他们的金融资产也会被“没收”!
第二重骗局,鼓吹人民币要有保值增值,才能“国际化”或者人民币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国际化”的人,是给中国人民币挖坑!
人民币只保证信用,不“保值增值”!你不要指望你持有的人民币会“保值增值”!我们也不做这些承诺!不提供这种保证。人民币不是你“存储财富”的工具!人民币很可能“贬值”!我们争取人民币在对外贸易的结算、支付、计价资格和权益,办法是我们出口的商品必须用人民币结算、支付、计价,并由中国主权银行承办这个结算、支付业务!我们有这个底气,因为中国的工业、农业、科技、基建、能源、劳动力、服务等,质量天下第一!数量供应充分!别无二家,你没有别的选择!我们并不乞求你使用人民币结算、支付中国商品并由中国主权银行承办这些结算、支付业务!而是客观形势如此,你不得不接受!你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我们保证其信用,可以购买中国的商品、服务等等商品,我们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供你购买,不能购买中国的土地、矿山、国有企业、关键科技、武器装备等特定资源和商品,我们不承诺出售这些东西,我们禁止你用人民币购买这些。但是,对于来源非法的人民币,我们拒绝履行信用责任,禁止其购买中国任何商品、服务!更不允许来投资。比如,缅北诈骗来的人民币,我们要不要拒绝履行信用责任?
不过,要识别海外人民币是否是假币,海外人民币的流通控制权必须掌握在中国主权银行手中!否则,你无法识别海外人民币是合法的、还是诈骗来的、贪污受贿来的、还是洗钱洗出去的!现在的问题,海外人民币的流通,是花旗、汇丰、渣打等西方银行“代理”的!这些银行会替我们查证、防范、排除哪些离岸人民币是假币、哪些是真币吗?不会,绝对不会!所以,缅北诈骗、柬埔寨诈骗极其猖獗!说到底,缅北诈骗之所以猖獗,根子在于人民币的国际流通控制权,在中国央行的批准之下,被花旗、汇丰、渣打“代理”了!是花旗、汇丰、渣打等外国银行,伥助了缅北诈骗!是中国让花旗、汇丰、渣打等外国银行代理人民币海外流通业务,让这些银行得以助长缅北诈骗!准确地说,花旗、汇丰、渣打银行,才是缅北诈骗的真正凶手!而中国方面让这些外国银行代理人民币国际流通业务,则是给予了这些银行诈骗中国人民的渠道!不能说没有责任。
中国允许花旗、汇丰、渣打等西方银行代理人民币流通、结算、支付业务,那么,这些银行理论上就有无限量的人民币!如果允许这些人民币的持有者对我投资、认购我国债、购买我商品,那就是上当受骗!我们就是帮助这些持有者洗钱!我们是冤大头,我们就出卖了中国人民的劳动、资源、主权。
那么,如果中国向这些“国际投资者”出售中国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国债、期货、股票、信托、基金、理财、保险、再保险或者是存款,换取他们手里的离岸人民币或美元外汇,会是什么后果?也是帮助这些“国际投资者”洗钱!至少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中国向“国际投资者”出售国债、期货、理财、信托、基金、保险、再保险、存款等产品,这是向美国学习的“金融强国”的经验,但是,这个经验的真谛,却没有学过来!最根本的,美国是不打算让这些金融资产“物归原主”的!这些金融产品,根本就是诈骗、圈套!但是,中国的金融产品,是“诈骗”“圈套”吗?是要诈骗“国际投资者”手里的离岸人民币或者美元吗?大家想一想。中国主流金融学、经济学为中国设计的、出售给“国际投资者”的金融产品,是要履行信用责任的!是必须允许这些金融产品的“认购者”在一定条件下把这些金融产品兑换成人民币,然后,使用这些人民币在中国投资、并购、采购等经济活动和金融业务的!也就是说,中国的这些金融产品,是“真品”!不是骗局!这是中国的这些“金融产品”与美国提供的“金融产品”最大的区别。
那些鼓吹中国向“国际投资者”提供中国的这些“金融产品”的经济学家,看不出这个区别吗?我不信!他们是能够看出来!在看出这个重大本质区别的情况下,还鼓吹中国向“国际投资者”提供中国的“金融产品”,那就是十足的骗子。如果真看不出来,那就好好读读我的这些文章!我告诉你了,你再胡说,就别怪我骂你!
大家再想一想,如果允许这些“国际投资者”购买中国提供的这些金融产品,然后在某种条件下允许其再把这些“金融产品”兑换成人民币,那么,中国有多少资源、企业、商品、服务、劳动可供出售?中国人民再勤劳,也无法提供如此巨量的劳动价值!那只能出售“国有资产”了。
我再提醒一下,这些国际投资者,是可以海量制造假币的!既可以制造假“美元”,也可以制造假“人民币”。大家掂量掂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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