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专栏将发布由Robespierre Wang(知乎:一等良民)翻译的一系列关于财产民主所有制及其批判的书籍。
作为该专栏的开篇,本次带来是《财产所有民主:罗尔斯及其他》(Property-Owning Democracy:Rawls And Beyond)导论的翻译,之后将以每周更新1~2次的频率,将此书的全本翻译发表在公众号上。
这本书于2014年,由Martin O'Neill和Thad Williamson编辑出版,收录了很多深入讨论约翰·罗尔斯关于财产所有制民主理念的论文,其中讨论了罗尔斯理论所需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及政策,也考虑对现有资本主义形式的激进替代方案。

原编者按 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者应当如何对待罗尔斯以及「当代英美政治哲学」——我们可以将后者设为前者引发的思想遗产。显然,许多人会对此感到不满:罗尔斯对于康德式方法会引起马克思主义者的不满,其充满技术性的抽象化论述方式会令人乏味,而最后罗尔斯对于市场的执着或是最令人诟病的——当今的新左翼已知道,市场社会主义同中央计划一样,是走不通的。
这样的话,《新左评论》为何还是会关注罗尔斯以及英美政治哲学,甚至要专门开设这一个翻译的系列呢?
首先,当然是与「现有理论对话的必要」,一如马克思之当年需要写下《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批判之作,新的方法方可在旧思想的遗骸上破茧。同罗尔斯等人对话,也是一个与自由主义者对话的过程——而我们时常会发现,正如口念着马克思主义的五经博士中不乏保守主义之败类,自由主义者之中也有不少向往着「真正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同道者。只是,许多的自由社会主义者习惯于用不同的语言,表达一样的社会主义理想。而这些朋友的共同语言也就是罗尔斯与英美政治哲学。
其次,我们会注意到「英美政治哲学之方法」的价值。这里的方法不是根本的方法——非历史的康德主义论述相比较于马克思主义而言,总归显得不令人满意——而是在于其对于替代方案的关注。这种关注正是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所忽视的。我们会发现在整个英美政治哲学的光谱之中,由赖特到罗尔斯,一种源自于康德主义但十分适用的方法论实质上是贯通的:即「真实的乌托邦」之方法。由「可欲求的价值」——譬如罗尔斯的公正原则,到「可行的社会方案」——譬如罗尔斯的财产所有民主社会,最终是「可达成的社会策略」——即这一篇导言中提到的以「资本主义替代社会」作为中左翼政党的选举策略,构成了一种社会主义者思考其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之间关系的方法。而编者认为,虽然这样一种康德主义的方法不令人满意,但不失为一个外接在辩证法之思维外部的脚手架。
而最后一点,则是罗尔斯理论中最具争议、也最激进的遗产——「财产所有民主制」。这绝非像当今福利国家资本主义那样,依赖“事后/再分配”(ex post redistribution)来对市场造成的既定不平等进行修补;而是主张通过“事前分配”,直接干预社会财富的所有权结构。罗尔斯明确指出,这种制度旨在通过在每个经济周期开始时,就确保生产性资产(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广泛分散,来保证其所说的“背景正义”的持续存在。其核心目的,不仅是要在保留市场及其价格机制的同时实现“所有财富的大致平等”,更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公民——无论其阶级、种族或出身——都能获得“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从而避免一部分人因垄断经济权力而主宰政治生活。
当然,大多数熟悉《新左评论》的读者应当知道,这种试图在保留市场的同时捍卫政治自由与平等的企图,本身就是一种幻想。正如马克思早已揭示的那样,市场绝非一种中立的、可被随意驯服的「技术工具」,而是「资本自我增殖」的场所;只要交换价值的逻辑依然统治着社会,经济关系无声的强制力就必然会压倒法律层面的形式平等。或者,用路易·阿尔都塞更冷峻的语言来说:这种认为可以通过重新分配资产来驯服市场的想法,恰恰陷入了资产阶级法权的意识形态陷阱。它误以为「主体」可以在市场中保持自由,却忘记了市场本身就是一部巨大的再生产机器——它不仅生产商品,更在日复一日地再生产着“支配与被支配”的生产关系。只要市场存在,异化就无法被任何精巧的「宪法设计」或「资产分散」所彻底消除。因此,我们在此必须再次警醒读者:包括罗尔斯方案在内的任何保留市场的尝试,哪怕是披着“财产所有民主制”外衣的「市场社会主义」,都应被视为资本主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当然,熟悉我们的读者也知道,编辑部的一个基本的共识也就是反对市场的「民主经济计划」,而之前刊发的文章也指出:市场社会主义时常被视为是资本主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正如本导言所示,当我们深入审视这道「防线」时,我们会发现:罗尔斯为了为资本主义守住这最后一道防线,不得不将自由主义的逻辑推演到了极致,以至于他所设计的「防火墙」本身,恰恰是我们社会主义者的在构建社会主义替代方案时所可以利用的。这使得批判者手中的矛,在某种辩证的意义上,竟变成了我们手中的盾。
因此,不论罗尔斯本人的观点如何,由他于七十年代所开启的英美政治哲学实质上已经通过问出这个问题,即「市场是否背叛了自由主义的理想」,而成为了一支刺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心脏的钢钉。只不过「市场」作为资本主义神话之中,最为害人的一位克苏鲁古神,尚笼罩在自由主义之上。因此,罗尔斯的社会想象局限于「摧毁资产阶级、保留市场」之上,钢钉被翦除了锋芒。
这或许意味着,接下来这个系列以及众多市场社会主义者所探讨的「制度设计」(对应可行性的部分),简直是从错误的地方出发而展开了一系列徒劳无益的跋涉。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们都知道,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过渡阶段:市场制度逐渐毁灭,民主计划取代之,而关于这个过渡阶段如何实践——特别是在由国家强力摧毁资产阶级的同时保卫经济民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交出理想的答卷。这种意义上来说,罗尔斯以及日后的财产所有民主的支持者,也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过渡阶段之武器。毕竟,同时保证经济运转、阶级斗争、经济民主与新经济体制的建立,恐怕是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其压力不可避免的会让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抓狂、甚至在重压之下变形。但如果我们可以一边将残存的市场改造成财产所有民主、一边逐渐建立一个民主经济计划的「第二经济」,或许我们的工作压力会减轻许多。
而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接下来的这个系列也就在「历史的狡黠」之下,成为了我们的思想资产:不论这些思想是为了成为资产阶级的最后一道防线还是一个雅各宾派,对于市场最后的温存与执念,它们都将成为我们这些市场掘墓人最有力的武器。

导言:作为公平的正义与财产所有民主制
Introduction: Justice as Fairness and Property-Owning Democracy
作者:马丁·奥尼尔 (Martin O'Neill) ,萨德·威廉姆森 (Thad Williamson)
译者:Robespierre Wang
自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1971)出版以来,四十年已经过去了,这一事件实际上为随后大西洋两岸的当代政治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设定了议程。
在随后的几十年辩论中,罗尔斯关于思考正义的基本框架获得了许多坚定的拥护者,同时也吸引了最广泛的批评——从相对友好的早期批评者如 H.L.A. 哈特(H.L.A. Hart),到更近期的,由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曾为哈佛大学出版社审阅过《正义论》)所提出的对整个“理想”政治理论(ideal political theory)项目的根本性批判。罗尔斯的目标是为一个致力于将自由和平等的人(free and equal persons)视为参与互利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的社会,阐明正义原则。对这一目标的追求使罗尔斯同时置身于众多辩论之中:自由平等主义(liberal egalitarianism)与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之间的辩论;自由平等主义与只有放任主义(libertarianism)之间的辩论;自由主义 (liberalism)与马克思主义(Marxism)之间的辩论;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以及后来的公民共和主义civic republicanism)之间的辩论;“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与“整全性”或至善论自由主义("comprehensive" or perfectionist liberalism)之间的辩论;以及最近的,“理想理论”(ideal theory)与植根于关于高度不完美的现代社会环境和政治状况本质的“非理想”(nonideal)假设的政治路径之间的辩论。
在这些各种各样的辩论中,大量的注意力致力于解释和发展罗尔斯的自由平等主义立场,罗尔斯本人也是这些辩论的积极参与者,直到他在 2001 年出版《作为公平的正义:重述》(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为止。多年来,罗尔斯对他的理论进行了无数次修订——有些是技术性的,有些则更为深远——但他从未放弃为一个现代民主社会指定一种内部一致的社会正义观念(conception of social justice)的项目,在这样的社会中,对宗教信仰或其他“整全性”生活理想的承诺被视为实现政治统一的不可能的基础。
在阿马蒂亚·森的近作《正义的理念》(The Idea of Justice)中,作为罗尔斯的同事兼频繁的对话者的他暗示,罗尔斯对正义思考的贡献已或多或少已经走到了尽头。森建议,与其试图指定在理想条件下会被采纳的正义原则,然后设计旨在实现这些原则的制度安排,我们不如专注于开发一种清晰的度量标准,使我们——拥有实际历史的实际社会中的实际的人——能够判断政策和资源分配的边际变化是否导致了更公正的结果。森秉承着这样的一种态度:知道点 A 是理想状态,并不能给处于点 D 的人提供关于是向点 B 还是点 C 移动更好的清晰指引,鉴于点 A 是不可达到的。
就我们而言(并不一定代表本书的所有撰稿人,主要是马丁·奥尼尔与萨德·威廉姆森),我们相信,尽管将辩论的领域从纯粹的理想理论转移到制度安排(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的讨论是至关重要的。并且森给罗尔斯的事业献上“墓志铭”还是为时过早的。而我们至少有两个原因。首先,提议的从制度分析转向比较政策分析的举动,威胁到了遮蔽罗尔斯对社会思想或许最大的贡献:即致力于将正义问题视为整体性的制度问题(holistic institutional questions),而不仅仅是个人伦理或零碎的政治改革问题。与 F.A. 哈耶克等人物的观点相反——哈耶克认为“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的概念是有缺陷的,因为市场社会中没有任何个体代理人意图产生实际获得的特定商品分配——罗尔斯通过坚持评估正义的适当关注点是对社会制度安排(包括市场本身)的批判性审查,从而确保了一个巨大的突破。换句话说,罗尔斯的理论将道德关注不仅引向资本主义的后果,而且引向其基础制度。罗尔斯不接受现存的资本主义形式是我们能做到的最好的形式,也不接受正义的倡导者必须仅仅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推动渐进式变革。虽然我们同意森的观点,即能够判断哪种政策能促进正义是重要的,但我们认为没有必要——且会因允许仅关注政策而遮蔽或分散对根本制度问题的关注而损失惨重。
其次,尽管有关于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种种辩论,但我们对罗尔斯的“点 A”(即受现实世界各种软硬约束的正义社会的首选制度安排)的关注仍然是缺乏的,特别是在其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方面。尽管有大量的墨水被泼洒,无数的学术生涯致力于罗尔斯理论的细枝末节,但关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如何在当代条件下在制度上实现这一核心问题,只得到了断断续续的关注。本卷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对罗尔斯的“财产所有民主制”(property-owning democracy)理念进行批判性和建设性的讨论,向纠正这种不平衡迈出一大步。
那么,什么是“财产所有民主制”?在《作为公平的正义》(2001) 中,罗尔斯将其与其他四种制度选择进行了对比:自由放任资本主义(laissez-faire capitalism)、指令经济社会主义(command economy socialism)、福利国家资本主义(welfare state capitalism)和自由民主社会主义(liberal democratic socialism)。罗尔斯迅速拒绝前两种选择并不令人惊讶,因为它们与他的正义原则不一致。指令经济通过允许国家指令一个人在哪里工作而侵犯了个人自由(personal liberty),而且极有可能同样侵犯或严重损害政治自由(political liberty)(通过将政治和经济权力集中在同一批人手中)。私人控制资本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将倾向于产生几乎无限的结果不平等以及机会的系统性不平等,并且还将通过允许富人和有权势者在政治和政府中拥有不成比例的影响力而严重损害政治自由。
然而,罗尔斯做出的最令人惊讶的对比,是在财产所有民主制与福利国家资本主义之间。这种对比之所以令人惊讶,是因为直到今天,罗尔斯经常被理解为提供了决定性的哲学论证,支持通过在市场体系内运作的传统福利国家(traditional welfare state)制度,对资源(即,基本善,primary goods)进行系统性再分配。“将不平等限制在那些能使最不利者受益的范围内”这一理念,通常被概念化为利用税收和转移支付系统为所有人提供最低收入(minimum income)。事实上,罗尔斯在《正义论》(1971, p. 276)和《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 1993, pp. 228-229)中本身可以被视为在做这件事,他在其中论证最低收入应成为一项宪法权利。然而,尽管罗尔斯确实希望最大化最不利者的地位,并确实认为应作为一项权利提供最低收入,但他不相信传统的福利国家能够实现正义原则,原因有三类。
首先,由于资本在福利国家资本主义下集中在私人手中,要为所有人提供“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fair value of the political liberties)将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利益集团和富人对政治过程的影响力将远超其他公民,这一状况违反了平等政治自由的要求。其次,罗尔斯在几处暗示,福利国家资本主义产生了一种倾向于破坏税收转移可能性的政治,而这种转移本应足够大以纠正市场过程产生的不平等。相对富裕的人会抵制以足够高的税率对他们的收入征税以最大化最不利者地位的提议,并且通常(如果不是总是)拥有政治能力这样做。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这样的政体“对机会平等有某种关注,但实现它所需的政策并未被遵循”(Rawls 2001, p. 138)。第三,福利国家资本主义通过在那些主要“依赖”政府获取收入和资源的人与那些通过市场过程,特别是通过有偿就业获取资源的人之间制造鸿沟,从更深层的意义上削弱了基于互惠原则(principle of reciprocity)的公民之间平等关系的可能性。
因此,罗尔斯判断,福利国家资本主义——即使它提供了体面的社会最低保障(social minimum)——也与两个正义原则不一致。一个确保政治自由公平价值、提供实质性机会平等、并将不平等限制在使最不利者受益范围内的社会,必须拥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架构。罗尔斯认为有两种合理的可能性:要么是一种自由民主社会主义形式,其组织方式既能确保自由原则又能确保强大的经济平等;要么是“财产所有民主制”,这是罗尔斯从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那里借用的术语。
罗尔斯对民主社会主义的具体细节谈得很少。即使在他晚期的出版物中,除了指出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认为民主社会主义不能运作且不能完全支持自由原则之外,他也没有与左翼政治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如约翰·罗默(John Roemer,1994)和大卫·施韦卡特(David Schweickart,1993)最近旨在指定一种可行的市场社会主义(market socialism)制度形式的各种努力进行接触。(当然,这一判断是有争议的:许多保守派和自由意志主义批评家——即弗里德曼(Friedman,1962)——已经争辩说,一个基于经济民主控制并具有强大政府引导和计划职能的社会,将不可避免地侵犯自由。)
罗尔斯对“财产所有民主制”谈得更多,并且在《正义论》中甚至详细说明了这种经济体的几个关键制度特征。政府将(通过几个“部门”的活动)参与宏观经济规划、经济制度监管、建立市场规则和实施资源转移;它还将参与提供基本的和非基本的公共产品(public goods)。这一公共活动的主要目的不是最大化经济增长(或最大化效用),而是确保资本广泛分布,并不允许任何群体主宰经济生活;但罗尔斯也假设经济需要在常规衡量标准方面取得成功(即,通过提供充分就业,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提高最不利者的生活水平)。严厉的遗产税(inheritance tax)被设想为一种主要机制,通过它,大量的资本积累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稀释(Rawls, 1971)。
这种描述具有启发性,罗尔斯当然也真诚地努力与同时代的经济学家接触(特别是在《正义论》中)。罗尔斯认真对待经济理性,并且无意描述一个不可行的乌托邦:他是完全严肃地打算让财产所有民主制在现代社会中得以实现。然而,鉴于对财富再分配的严肃提议在现有的资本主义民主国家中不可避免地面临顽强抵抗,罗尔斯从未通过提供一个功能完全的财产所有民主制架构的更详细说明,或任何关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如何转化为财产所有民主制的解释,来跟进这一制度规划。罗尔斯可能相当合理地认为,深入制度细节或讨论当代政治,将涉及走出政治哲学的适当角色之外。但这种相对沉默的结果是,财产所有民主制作为罗尔斯整个正义理论中的一个核心理念,仍然没有被很好地理解,而且这个理念本身也只是极少受到批判性的审查。
本卷旨在结束这种沉默。但这本书的动机除了仅仅解释和批判性评估罗尔斯项目中一个至关重要但未被充分审查的方面之外,还有其他来源。首先,人们不必认同罗尔斯的正义范式,或罗尔斯所体现的整个政治哲学方法,就能对财产所有民主制的理念保持实际兴趣。来自广义共和主义政治视角的杰出学者,如理查德·达格(Richard Dagger,2006)和斯蒂芬·埃尔金(Stephen Elkin,2006),在最近的著作中也采纳了财产所有民主制的理念——即,一种基于资本广泛分散的政治经济,具有阻止极富者和企业精英主宰经济和相关公共政策的政治能力。同样,关于财产所有民主制的讨论与过去 20 年旨在指定一个可行且在规范上具有吸引力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的辩论相吻合——并在某种程度上重叠。
此外,在社会政策的学术学者中,过去十年来日益关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美国和英国)中财富的极度集中,视其为塑造个人生活前景及其政治能动性(political agency)的关键因素,且独立于年收入的影响(Conley, 2009)。那些拥有积累资产的人可以轻松支付大学或专业培训费用,支付购房首付,投资于有风险但可能利润丰厚的企业,旅行,向候选人捐款,并应对一段时期的失业或就业不足(见Erikson and Goldthorpe,2002;Barry,2005,pp.186-199)。那些不享有这些财富禀赋的人通常必须借钱来做这些事(如果他们能做的话),并且生活在经济向下流动的持续威胁中。因此,学术界对是否可能拥有一个有意义地分散财富的市场社会的兴趣,远远超出了在罗尔斯社会正义范式内工作的政治哲学家和理论家的子集。
但是,财产所有民主制的理念在潜在上也具有更广泛的政治意义。简而言之,美国和英国的中左翼政党,以及整个欧洲的中左翼政党,近一代人都缺乏一个清晰的纲领性方向。工党通常沦为试图捍卫福利国家免受全球化产生的压力,以及免受来自右翼的内部政治攻击。在美国,社会民主政治甚至更弱,也没有真正的工党,一位“进步派”总统(巴拉克·奥巴马)的选举成功迄今为止加强而不是挑战了企业(尤其是金融)利益在公共政策上的首要地位(Kuttner, 2010; Suskind, 2011)。人们可能会判断,一个大规模使用公共权力重塑经济基本轮廓的历史性机会已经被绕过,取而代之的是试图恢复原有状态(status quo ante)的非常昂贵的尝试。
因此,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一个基于广泛分散有形和无形资本的社会愿景,如果得到充分充实,是否可能既构成福利国家的替代方案,又构成占主导地位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范式的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案。如果不做出认真的努力,将罗尔斯和其他人提供的“财产所有民主制”的宽泛概念转化为具体的政治纲领,并认真努力建立一个支持和倡导该纲领的政治联盟,就无法提供对该问题的回答。随着英国工党的支持者逐渐接受他们的政党在2010年被逐出办公室的事实,并对其政党执政期间成就的重大局限性有了平衡的理解;随着美国的自由派和进步派逐渐接受巴拉克·奥巴马总统任期的局限性,以及他的政策议程实质很少与其言辞的大胆相匹配这一事实;为下一代进步政治制定一个连贯的替代议程的需求,已成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有趣的哲学挑战。
在此适当扩展一下关于财产所有民主制政治相关性的这些初步评论。学者、活动家和政治家已日益认识到当前经济危机的结构性基础,以及遏制资本并打造某种版本的福利国家资本主义的传统社会民主策略的稳步衰退,这种策略旨在确保充分就业、工人生活水平提高和强大的安全网等传统目标。罗尔斯本人也逐渐认识到美国政治经济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公平即正义的理想(Rawls, 2001,p.101,n23),但在最近时期,有两个结构性发展特别强调了我们与罗尔斯脉络中井然有序、正义的政体理念之间的距离。重要的是,这两个发展在某种意义上都被罗尔斯在他对福利国家资本主义的批判中预见到了。
首先,资本的集中和金融作为资本主义驱动部门的出现,不仅产生了不稳定和危机;它还导致私人金融利益集团拥有非凡的政治权力,银行业利益集团不仅在塑造直接影响该部门的政策方面,而且在塑造总体经济(进而社会)政策方面都发挥着主导作用。无论哪个政党控制白宫和国会,这些利益集团通常对经济政策拥有强大的控制作用。其次,2010 年最高法院的裁决(公民联合组织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重申了公司在言论自由方面应被视为人的观点,并随之废除了对大型企业利益集团在选举前夕用政治广告淹没媒体的能力的(已经很适度的)监管,这为美国企业政治话语权的进一步扩张打开了大门。美国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远离实现罗尔斯所说的“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即政治平等的核心价值。
同样,大西洋彼岸的政治看起来正离罗尔斯关于稳定、井然有序和正义政体的理想越来越远,而不是越来越近。尽管公众普遍认为金融利益集团应为 2007 年开始的金融危机负责,但在随后的几年里,几乎没有重申民主制度对企业和金融权力的权力。在像英国这样的国家,不平等程度处于二战前以来未见的水平,而社会流动性停滞不前,公众对政治过程的蔑视持续增长。私人资本的失败并没有迎来一个更加混合和稳定的经济,反而导致了市场的进一步侵蚀,因为民主国家看到其运作空间被金融崩溃成本造成的财政危机所削弱。在社会民主主义前进的时期,随着战后几年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不平等的平缓,人们本可能认为一个广泛的罗尔斯式社会是历史趋势的一个合理目的地。但过去二十年经合组织 (OECD) 国家的压倒性趋势是稳步增长的不平等,顶层十分之一的收入增长远快于底层十分之一的收入增长(OECD, 2011, Table 1)。在整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在非常清楚的是,实现一个正义和井然有序的社会将需要对经济结构进行更系统性的转型。
改变美国、英国和其他国家政治的这些结构性特征,将需要锻造一种不同的政治-经济秩序。在这一程度上,罗尔斯的公平即正义与社会主义观点不仅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上,而且在寻找组织现代经济的不同方式的决心上,都是共有的。这种不同的方式究竟是什么(以及我们是否能实现它)仍然是一个未被充分探索的问题。传统马克思主义范式内的社会主义作家曾争辩(并继续争辩)说,工人或整个公众必须控制社会中大部分生产性资本,以防止大规模私人资本集中在经济和政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Lebowitz, 2010)。同样,市场社会主义的非正统概念,如大卫·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Economic Democracy)概念,也要求废除大规模的私人资本控制(Schweickart, 2002)。
正如罗尔斯和其他人所设想的,“财产所有民主制”旨在——至少乍一看——采取一种不同的方法。罗尔斯关于财产所有民主制的论述公开拥抱市场用于许多目的,并且并不谴责私人控制资本本身。相反,财产所有民主制旨在资本的广泛分配,以便许多人能够获得生产性资产,并且巨大的累积财富集中通过税收或激励性遗赠(为避免严厉的遗产税而赠予的礼物)被消解。最近的一些评论员进一步扩展了这一理念,提出了不仅基于“广泛”而且基于资本普遍分配(universal distribution of capital)的财产所有民主制版本,即所有家庭都能获得大量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的财富(见Williamson, 2009, 以及本卷第11章)。一个完全实现的财产所有民主制在实践中是否能与民主形式的市场社会主义有意义地区分开来,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见本卷中奥尼尔和施韦卡特的章节)。但财产所有民主制似乎确实呼吁一种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目标的政治和文化理想,一种更颂扬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ialism)并欢迎个人和家庭利用自己的资产实现他们对自己期望的理想。
财产所有民主制的社会主义批评者(如本卷中的施韦卡特)将怀疑那种文化理想是否可以轻易地与作为系统的资本主义脱钩,以及允许实质性私人投资控制的市场体系是否能被充分约束以实现任何实质性的分配目标。同样持怀疑态度的将是新自由主义者,他们主张如果不扼杀生产力和技术创新持续增长的金鹅,资本主义就无法被适度调节或实质性改革。任何现代的财产所有民主制概念都必须必然地复兴基于多种所有权形式——一种所有权的“混合”(mix)——的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理念。有趣的是,当代的后苏联(post-Soviet)民主社会主义愿景,如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以及在更大程度上的加尔·阿尔佩罗维茨(Gar Alperovitz)的“多元主义联邦”(Pluralist Commonwealth)和埃里克·奥林·赖特(Erik Olin Wright)的“社会赋权”(Social Empowerment)经济,都指向正是这个方向——并且也指向这样一种观念,即即使在经济危机和社会民主政治长期衰退的背景下,也有可能培育替代性的、更民主的所有权形式(Schweickart, 1993; Alperovitz, 2004; Wright, 2010)。
因此,本卷也回应了这组更广泛的参与财产所有民主制理念的理由。这里汇集的文章大致分为三类:那些关注将财产所有民主制理念与正义的哲学概念联系起来的文章;那些关注财产所有民主制更广泛制度含义的文章;以及那些关注将基本理念转化为实际政治议程的文章。这些文章的共同点是,每一篇都试图认真对待“财产所有民主制”的理念,无论提供的评估是批判性欣赏、有保留的支持,还是彻底的拒绝。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作者提供的论点之间存在许多张力,有时甚至是彻底的分歧。这种张力和分歧是健康且不可避免的——它们是认真对待一个复杂理念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本书当然不(也不希望)提供一种纲领性方法来思考财产所有民主制的哲学、制度和政治方面。相反,它从多种视角探讨这些问题,并希望从多个方向阐明这些议题。这本书的目的是为进一步的辩论开辟许多肥沃但被忽视的途径。总而言之,这些文章有助于澄清财产所有民主制的理念,以及如果它要从哲学草图走向有意义的政治纲领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哲学的、制度的、实践的。本卷的编辑和撰稿人希望这些议题随后能被其他人进一步接手,并且本书中提出的理念将受到持续的发展和批判性接触。本导言的其余部分旨在简要介绍构成全书的章节和论点。
01.
财产所有民主制:理论基础
Property-Owning Democracy:Theoretical Foundationsmed
西蒙娜·钱伯斯(Simone Chambers)的开篇章节通过巧妙地总结关于如何理解罗尔斯经济议程的大部分辩论,为本卷奠定了基础。钱伯斯指出了以下悖论:虽然罗尔斯的写作基调通常是低调的,并专注于程序和技术问题,但他得出的结论对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现状而言无疑是激进的。罗尔斯——也许与他自己声称仅仅是在理清关于自由和平等的广泛共享理念的含义相左——既没有为现有的制度安排提供辩护,也没有提供太多保证说这些安排可以轻易改革以实现他的正义原则。因此,他的正义理论与当前的制度安排以及证明这些安排合理性的信仰体系(无论多么广泛)处于批判性的张力之中。
但是罗尔斯的替代方案是什么呢?在第2章中,历史学家本·杰克逊(Ben Jackson)以极具启发性的细节展示了被罗尔斯挪用的“财产所有民主制”理念有着令人好奇的复杂历史。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术语实际上起源于一位苏格兰保守派政治思想家和联合主义政治家诺埃尔·斯凯尔顿(Noel Skelton,1880–1935)的努力,他在 1920 年代阐述了一种建设性的社会替代方案,以反对英国工党的工会社会主义。后来,这个理念被左倾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所采纳,他关于财产所有民主制 (POD) 的著作最直接地影响了罗尔斯。因此,从历史上看,既有左翼平等主义民主的 POD 传统,也有右翼保守的 POD 传统,前者通常模糊地融入对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的辩护中,因为它寻求促进更大的集体资本所有权和集体社会供给,以及更广泛的私有财产分配。杰克逊富有启发性的历史挖掘突显了一种可能的担忧,即仅仅关注私有财产所有权的 POD 议程在今天可能更有可能推进这一思想的右翼保守主义分支,而不是激进的平等主义分支,并表明当代对左翼平等主义财产所有民主制的追求,需要在充分理解财产所有民主制制度如何与传统福利国家的某些要素相结合的情况下进行。
在第 3 章中,科里·布雷特施奈德(Corey Brettschneider)结合他自己对政治哲学一个基本问题——私有财产所有权何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被合法化?——的深刻分析,探讨了财产所有民主制的理念。通过与洛克以及当代自由意志主义作家接触,布雷特施奈德发展了这一立场:当私有财产所有权与向所有公民(包括那些不拥有财产的人)提供积极的基本生计权和其他物质资源相结合时,它可以变得既合法又正义。这一论点可以用来支持福利权;本着财产所有民主制的精神,它也可以用来支持控制至少某些物质资产的积极权利。
在第 4 章中,马丁·奥尼尔更仔细地审视了罗尔斯对福利国家资本主义的具体批评,并就自由、平等和互惠等核心政治价值质询了罗尔斯支持财产所有民主制的正面理由。奥尼尔质疑了罗尔斯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论点的力度,即确保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严格要求采用财产所有民主制。在某些发达的社会民主国家,可能有机制可以限制政治不平等,而无需大规模的财富再分配。然而,奥尼尔继续论证,关于平等的价值——更具体地说,关于差异原则(difference principle)——存在一个极其强有力的理由支持财产所有民主制并反对福利国家资本主义。因此,虽然罗尔斯自己的著作可能被视为夸大了基于自由的理由支持财产所有民主制的力度,但罗尔斯可能低估了基于平等的理由反对福利国家资本主义并支持财产所有民主制制度的力度。
艾伦·托马斯(Alan Thomas)和斯图尔特·怀特(Stuart White)的第 5 章和第 6 章将罗尔斯对财产所有民主制的承诺与两条替代性的批评路线联系起来——并在很大程度上为其辩护。在第 5 章中,托马斯为罗尔斯辩护,反驳 G.A. 科恩(G.A. Cohen)著名的批评,即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存在道德不一致性:即罗尔斯的观点是,公民可以在经济生活中同时是利己主义者(在市场中索取尽可能多的东西),而在政治生活中主要由正义原则驱动(修改市场结果以确保机会平等并最大化最不利者的地位)。托马斯认为,正义政治经济的全部意义在于通过制度安排实现社会正义,而不必依赖个人的善意或恩惠。他进一步论证,罗尔斯式的财产所有民主制确实可以实现自由平等主义的正义观念,并且可以规避科恩对罗尔斯方法的内部批评,前提是财产所有民主制的制度被硬性植入社会的宪法安排中。在这里,托马斯暗示,罗尔斯可以合理地被指责将太多的基本经济安排留给民主政治的变幻莫测来决定,尽管他主张将宪法化的财产所有民主制作为正义社会的核心要素。
在第 6 章中,怀特认为,一旦认识到作为一个社会学事实,强有力的政治参与对于任何社会正义社会的保存和进一步发展至关重要,罗尔斯的基本框架与各方最近复兴的共和主义思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调和。怀特利用托克维尔(Tocqueville)对 19 世纪美国民主文化的描述来说明民主对共同利益(common good)的关注如何可能变形为破坏性的极端个人主义(hyper-individualism),并描述了该过程的可能补救措施。然后怀特继续论证,罗尔斯主义者应该选择“共和主义”而非“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概念,这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提出了更多要求,要求他们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和参与。要求公民不仅仅是选民,他们还应该是积极的、相互平等的公民,彼此处于大致平等的地位,这加强了对财产所有民主制的论证。
02.
审视财产所有民主制:工作、性别、政治经济学
Interrogating Property-Owning Democracy:
Work, Gender, Political Economy
本书第二部分既考虑财产所有民主制的制度含义,也考虑财产所有民主制与其他制度选择的批判性比较。在第 7 章中,谢念赫(Nien-hê Hsieh)通过展示罗尔斯对福利国家的批评如何与工作和工作场所民主(workplace democracy)问题相关联,建立在第一部分的讨论之上。一个成熟、有吸引力的自由平等主义正义观念必须以明确的正义工作(just work)观念为核心。虽然罗尔斯的著作表现出对工作性质的关注,包括关注工作不应复制基于支配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们应有机会从事有意义的工作,但这些关注并没有在支持财产所有民主制的明确论证中发挥核心作用。本章评估了财产所有民主制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这些关注,并从而有助于公民的“生产性赋权”(productive enfranchisement)——即以符合其自尊的条款参与经济生产活动的能力。通过减少工人的工作选择受经济必要性支配的程度,财产所有民主制为工人提供了追求有意义工作的机会,以及免受“任意干涉”(arbitrary interference)——即工作中的管理专制主义——的保护。生产性资产的广泛所有权也有助于确保劳动力市场安排不会在工作场所造成权力和地位的深刻不平等。本章认为,广泛分配生产性资产对工作的内容、治理和地位的含义,构成了支持财产所有民主制优于其他类型再分配策略的重要理由。
在第 8 章中,英格丽德·罗贝恩斯(Ingrid Robeyns)考察了财产所有民主制与性别正义(gender justice)和照护(care)问题之间的关系。财产所有民主制可能如何影响构建儿童(及其他受抚养人)照护提供方式的社会政策,并进而影响性别规范的构建? 罗贝恩斯比较了几种不同的照护体制概念,并主张一种“混合照护体制”(mixed care regime),该体制将对提供照护的休假的慷慨支持与专业的(家庭外)照护提供相结合。以满足所有相关关注(即:对儿童的充分照护;支持亲子关系,特别是当孩子很小的时候;以及确保父母身份不会过度损害父母,特别是母亲的职业前景)的方式实施一个成熟的混合照护体制,通常将是一项昂贵的事业,需要许多转移支付。从性别正义的立场来看,一个重要问题是财产所有民主制的制度是否可能将资源从性别正义社会必须提供的那种普遍照护支持中转移出去。如果财产所有民主制的采用方式减少了正义性别体制所需的转移支付种类,它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同样,罗贝恩斯认为,如果提供普遍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s)诱使妇女退出劳动力市场,可能会对妇女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财产所有民主制可能通过倾向于平均财富(因为大多数妇女处于净中位数财富水平以下),特别是通过促进工作场所民主(从而促进更公正的工作场所安排和实践),使妇女受益。简而言之,财产所有民主制本身对性别正义既构成可能的利益也构成可能的风险,在阐述财产所有民主制的任何具体制度实现的细节时,必须仔细关注性别正义问题。
接下来的两章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提出了对财产所有民主制的批评,并提出了替代方案。在第9章中,瓦希德·侯赛因(Waheed Hussain)认为,罗尔斯的理论最符合一种包含了社会社团主义(social corporatism)要素的财产所有民主制形式。关于“资本主义多样性”(varieties of capitalism)的新兴文献重新引起了人们对社团主义制度的兴趣,例如德国的共同决定系统(codetermination system)、瑞典和挪威的全社会集体谈判,以及欧洲社会民主国家劳动力市场的其他特征。侯赛因特别关注他所谓的“民主社团主义”(democratic corporatist)财产所有民主制,这是一种使工人和所有者能够集体参与制定构建行业竞争规则的安排(这就好比美国一些职业体育联盟中的集体谈判)。他认为这种安排更符合罗尔斯的“稳定性”(stability)理想,即自由民主制度必须植根于公民的自由民主精神之中。罗尔斯认为,当正义社会中的公民看到自由民主理想如何有助于他们自己的生活以及他们关心的社区和人们的生活时,他们就会开始关心这些理想。通过让工人和所有者更直接地参与经济治理,民主社团主义使更多人处于能够看到并感受到他们如何从自由民主制度中受益的位置,从而加强了公民中的自由民主正义感。尽管非社团主义安排可以采取措施改善其他领域的政治参与——诸如托克维尔描述并由斯图尔特·怀特认可的那些措施——侯赛因认为经济领域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现代社会的人们如此强烈地关心他们的职业和经济抱负。
在第10章中,大卫·施韦卡特将财产所有民主制与他自己的“经济民主”(Economic Democracy)模式进行了批判性比较——这是一种具有强大工人控制生产性资产作用的民主市场社会主义形式。施韦卡特在罗尔斯自己的领域内论证,民主社会主义比财产所有民主制为确保正义原则提供了更安全的基础。为了证明这一点,施韦卡特首先概述了对资本主义的七大批评;然后将财产所有民主制与现存的资本主义形式区分开来;最后,询问财产所有民主制在解决资本主义产生的问题方面与“经济民主”(ED) 相比表现如何。在施韦卡特看来,虽然财产所有民主制实际上可能产生比经济民主更平等的分配结果,但 ED 在其他维度上会表现得更好,特别是那些与社会引导投资于理性方向的能力有关的维度。ED 的这一优势主要建立在财产所有民主制中金融部门仍将掌握在私人手中这一假设之上。随后施韦卡特继续考虑“财产所有民主制升级版” (Property-Owning Democracy Plus) 的可能性,这将把对金融的公共控制添加到其他财产所有民主制政策中。“POD+”,施韦卡特主张,确实可以相当好地解决资本主义的大多数核心问题——正是通过采用明确的社会主义机制来决定投资如何进行。如果是这种情况,ED 和“POD+”之间的选择最好基于政治合理性(political plausibility)来做出;施韦卡特因此通过论证为什么尽管初看并非如此,经济民主实际上可能比“财产所有民主制升级版”是一个更现实的政治可能性来结束本章。
03.
迈向财产所有民主制的实践政治:纲领与政治
Toward a Practical Politics of
Property-Owning Democracy: Program and Politics
本书的最后一部分探讨了财产所有民主制如何可能在实践中开始实现的问题。在第11章中,萨德·威廉姆森提供了一个相当详细的草图,说明(在当代美国的背景下)政策如何在下一代的过程中实施一个成熟的财产所有民主制。当前财富分配不均的一个后果是,仅仅通过重新分配最富有人群(即顶层 1%)持有的现有财富的很大一部分,就有可能为所有家庭提供大量财富池。威廉姆森提议利用这一事实,通过利用对富人的持续征税(针对继承财富和非常高的收入)来资助一系列基金,为所有公民提供获得三种资本的途径:住房(不动产);现金(储蓄);和生产性资本(股票所有权)。长期目标是为所有家庭提供至少100,000美元的实际资产:即实现一个所有公民真正控制或拥有大量财产的社会。威廉姆森描述了这一目标如何在20-30年的时间段内以进化的方式实现。
在第12章中,索尼娅·索达(Sonia Sodha)从考虑实施财产所有民主制的长期愿景转向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的、旨在促进资产广泛分配的小口径政策。利用来自英国的例子,索达既调查了现有政策,也描述了一些前瞻性的提议,旨在为公民提供普遍基础上的所有权股份。本章还提供了关于自1990年代以来在美国和英国出现的“基于资产”(asset-based)的社会政策理念的信息性概述。如果说威廉姆森的章节提供了全面实施财产所有民主制所需的系统性转型的鸟瞰图,那么索达则采取了一种更加渐进的方法,展示了近期社会政策方法的扩展或激进化如何被用来推动社会朝着与财产所有民主制相关的目标迈进。
在第 13 章中,注意力从资产增强型社会政策问题转回到如何培育资本的民主形式的问题。加尔·阿尔佩罗维茨首先对美国(通常还有其他地方)的社会民主政治实现其既定目标(如建立机会平等或提供有意义的安全网)的有限能力提供了清醒的评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实际上可能存在对旨在使资本民主化的更激进策略的更大公众兴趣——仅仅是因为其他方法不起作用,而传统的自由主义政策显然是不充分的。阿尔佩罗维茨继续调查并记录了已经在各种不同部门和地理位置实践的民主资本所有权的各种例子,包括工人拥有的公司、合作社网络、社区拥有的企业以及地方和州公共企业。总之,这些例子勾勒出一个替代性政治-经济系统的轮廓,阿尔佩罗维茨称之为“多元主义联邦”(pluralist commonwealth),它可以实现许多与财产所有民主制相同的目标,但更丰富地关注如何随时间稳定地理社区的问题。阿尔佩罗维茨建议,该纲领的道德基础应建立在将现代财富形式理解为本质上的社会产品——数十年来发展知识的“遗产”,而非富有的企业家个人贡献的结果——的理解之上。
在第 14 章中,萨德·威廉姆森通过在美国背景下更详细地讨论财产所有民主制的潜在政治来结束本卷。哪些政治行动者和团体可能被这个想法吸引,谁会反对? 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财产所有民主制可能比传统的福利国家概念或社会民主的再分配模式在政治上表现更好?威廉姆森认为,财产所有民主制的倡导者必须采取攻势,提供强有力的道德论据,反对极富者(顶层 1%)特别是超级富豪(顶层 0.1%)对财富的近乎垄断。如果能提出有效的论据,说明非常富有的人不应主宰整个经济,那么财产所有民主制的许多其他方面,包括(正如罗尔斯所暗示的)它与关于个人企业家精神价值的文化理念的一致性,可能会对美国公众的大部分人具有吸引力。对严肃的财富再分配呼吁的政治抵抗可能会很强烈。但是,任何朝着财产所有民主制方向的认真努力都将需要对现代经济的目的进行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这是一种在美国、英国和其他地方的进步派和平等主义者可以说已经推迟太久的斗争。
参考文献
Alperovitz, G. (2004) America Beyond Capitalism, John Wiley & Sons, Inc, Hoboken, NJ.
Barry, B. (2005) Why Social Justice Matters, Polity Press, Cambridge.
Conley, D. (2009) Being Black, Living in the Red: Race, Wealth and Social Policy in America, 2nd ed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Dagger, R. (2006) Neo-republicanism and the civic economy. Politics, Philosophy and Economics, 5, 151–173.
Elkin, S. (2006) Reconstructing the Commercial Republic: Constitutional Theory After Madis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Erikson, R. and Goldthorpe, J.H. (2002) Intergenerational inequalities: 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6, 31–44.
Friedman, M. (1962) Capitalism and Freedom,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Hayek, F.A. (1984) “Social” or distributive justice, in The Essence of Hayek (eds C. Nishiyama and Kurt Leubke),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 Stanford, CA.
Kuttner, R. (2010) A Presidency in Peril: The Inside Story of Obama’s Promise, Wall Street’s Power, and the Struggle to Control Our Economic Future, Chelsea Green, White River Junction, VT.
Lebowitz, M. (2010) The Socialist Alternative: Real Human Development, Monthly Review Press, New York.
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11) Growing Income Inequality in OECD Countries: What Drives It and How Can Policy Tackle It? OECD Forum on Tackling Inequality, Paris, May 2, 2011. Available at www.oecd.org/dataoecd/32/20/47723414.pdf (accessed August 11, 2011).
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Rawls, J. (1993) Political Liberalism,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Rawls, J. (2001) 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ed. E. Kell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Roemer, J. (1994) A Future for Socialis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Schweickart, D. (1993) Against Capitalism, Rowman & Littlefield, Lanham, MD.
Schweickart, D. (2002) After Capitalism, Rowman & Littlefield, Lanham, MD.
Sen, A. (2009) The Idea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Suskind, R. (2011) Confidence Men: Wall Street, Washington, and the Education of a President, HarperCollins, New York.
Williamson, T. (2009) Who Owns What? An Egalitarian Interpretation of John Rawls’s Idea of a Property-Owning Democracy. Journal of Social Philosophy, 40, 434–453.
Wright, E.O. (2010) Envisioning Real Utopias, Verso, New York.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