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 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机关从武汉迁回上海,并被迫转入秘密状态。如何在白色恐怖环境下安全设置并有效掩护地下机关,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试图以1927—1933年中共中央驻沪机关为研究重点,讨论机关设置、掩护方法的选择及变化,从而揭示中共在严峻环境中审时度势的生存技巧、组织韧性与斗争策略。
一、“以家掩党”“以商掩党”的早期做法与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机关迁回上海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即受到北洋政府和列强在华势力的严密盯防。北洋政府曾制定《惩治过激党人专条》,饬令各省军警“严密侦察”“从严查办”。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需要“极仔细、极留心、极谨慎、极巧妙地”利用敌人之间的一切“裂痕”来发展和壮大组织。近代上海“三治四界”“华洋杂处”的城市格局,在客观上为早期中共的生存和斗争提供了有利条件。早期中共在上海设立和掩护机关,大体沿两条思路展开。
一是寓所与机关高度合一,“以家掩党”。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机关设置多以党员寓所为主,集中于法租界新城区。比如,陈独秀的住所(老渔阳里2号)曾兼作《新青年》编辑部和上海共产党组织活动场所。租界地区因为区位便利、租金低廉、隐蔽性强,便于早期开展理论宣传与推动组织发展。
二是“假扮”或“借用”商铺,“以商掩党”。租界商业氛围浓厚,中共主动融入并加以利用。“假扮”即只挂牌而不实营,比如1923年6月,中共中央在上海法租界三曾里3号设立秘密办事机关,对外扮作从海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报关服务的“关捐行”。“借用”则是通过既有商号开展工作,借此快速获得现成的掩护场所和真实的职业身份,省去自建之劳。比如1921年底至1926年,中共中央曾借商务印书馆编译所设立秘密联络点,由时任编辑沈雁冰(茅盾)转接各地党组织的信函。上述做法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灵活性强,体现出中共对适应环境与调动资源的智慧。
“以家掩党”“以商掩党”两条掩护主线,既反映出早期党员在复杂环境下的灵活策略,也说明中共活动已具备相当社会基础。
随着革命的中心移至武汉,中共中央机关于1927年4月初从上海迁至武汉。但在这一时期,国民党实施所谓“清党”,以上海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为代表,国民党特务和租界当局对共产党人展开联合围捕,革命形势骤然变化,中共的损失十分惨重。汪寿华、萧楚女、陈延年等党的著名活动家和领导人牺牲,许多党的组织遭到破坏,党的组织只能全部转入秘密状态。中共中央进一步认识到建立专业情报保卫工作的必要性,采取新的斗争形式势在必行。
1927 年5月,时任中央军事部部长的周恩来在汉口创立了中央军委特务工作处,以保卫中共中央机关安全、保障领导同志人身安全、搜集情报等工作为主要职能。尽管这一机构存在时间不长,但为之后中央特科的建立和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而中共中央机关也几经辗转,最终于1927年10月上旬从武汉迁回上海。上海凭借租界的特殊地位、深厚的革命基础以及庞大的市民社会,成为高压环境下中国共产党重建组织的最优选择。
在机关选址的问题上,中共中央继续发挥灵活策略优势,考虑到租界的特殊治理格局与敌人统治薄弱区域,将机关选址同隐蔽工作相结合。中共中央机关、江苏省委机关、团中央机关分散布局于沪中、闸北、法租界等不同区域,各机关甚至不同时在一个弄堂里办公。李维汉回忆:“一九二七年十月,党中央迁到上海以后,相当多的中央机关设在爱多亚路附近。”这里位于公共租界西区、邻近法租界,客观上有利于隐蔽力量、分散风险、维持联络。当时,政治环境已发生剧烈变化,国共合作破裂使中共无法再通过行政资源设立机关,只能借助租赁民房。然而,租界当局通常要求租户有明确的职业、稳定的家庭关系以及可靠的“铺保”(租赁房屋所需本地商户担保),对无固定职业、无家庭关系的单身人员尤为警惕。如何安全设置机关,保障中共中央在沪的生存与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机关家庭化”“机关社会化”的探索与中共中央机关在上海的立足
大革命失败后,八七会议明确将“造成坚固的能奋斗的秘密机关”定为组织建设的当务之急。1927年11月,中央特科在沪成立,下设总务科,专门负责中央机关驻地的选址、布置与保卫工作。与此同时,机关活动方式也有所调整,实行“机关家庭化”,以更为严密的隐蔽形式应对严酷的政治斗争形势。
“机关家庭化”即党员以“家庭”名义共同居住,便于应对租房审查,按照规模大小可分为“大家庭”“小家庭”两种。“大家庭”通常用于容纳较多人员或承担特定功能的机关,成员需扮演“家长”“子女”“亲戚”乃至“仆人”。比如,1927年至1928年间,同孚路柏德里700号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重要联络点,由彭述之、陈碧兰夫妇以及杨庆兰、王根英等人以房东、房客身份驻守掩护。“大家庭”还常作为组织大型会议的掩护。为组织召开全国苏区代表会议预备会,李一氓租下一处大户宅邸,临时组成“大家庭”,自己扮主人,赵毅敏、赵一曼扮作其弟妹,另有夫人及两个小孩,中央特科还为其配备汽车、厨具、家具等,开会时通过楼下播放留声机、打麻将、小孩嬉闹以掩护楼上会议。不过,“大家庭”成员往往来自五湖四海,口音不同,南腔北调,很难像真正一家人,容易引起怀疑。
相较之下,由一男一女组成的“小家庭”最为自然且容易可行。根据1930年上海党员干部统计表,30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比高达81%。因此,“革命夫妻”成为此时驻沪机关普遍采用的掩护方式。“小家庭”又分两类,一类是本身具有婚姻关系的真夫妻,如周恩来、邓颖超夫妇的住所实为中共中央机关驻地。这类组合因私人关系紧密,在工作配合、生活习惯协调及身份掩护上均具优势,还能解决党员两地分居问题,通常来说双方意愿高且效果好。一类则是因工作需要由组织临时安排的假夫妻。比如,1928年中央特科在法租界金神父路租用洋房,由洪扬生与女同志假扮夫妻驻守三楼作为秘密接头处。假夫妻的优势在于选择灵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匹配,但受限于女性党员紧缺,需从各地调动,伪装技巧要求高、公私界限难把握等问题,则对隐蔽工作提出较高要求。
“机关家庭化”基本延续了早期“机关寓所合一”的思路,但此时属于大革命失败、中共全面转入地下之后的系统化实践,规模更大,外部环境更加严峻。伴随着实践的深入,一些问题慢慢暴露出来。“机关寓所合一”的做法高度依赖同志和群众掩护,但在国民党当局推行邻里联保、“重金悬赏”鼓动互相举报的背景下,告密事件频发。比如,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组织局主任罗亦农于1928年4月15日被捕杀害,出卖罗亦农之人,正是为其掩护的何家兴、贺稚华夫妇。此外,资金上也面临极大困难。在组织地下工作的过程中,租赁房屋、布置机关均需大量资金。然而,群众募捐与苏区输送渠道屡遭阻断,经济来源日趋枯竭,中共中央不得不多次重申“生活费及机关费应减少至极小限度”。曾任中央宣传部干部的罗晓红回忆,当时机关成员都没有社会职业,完全依靠组织津贴,生活十分艰苦。
在此形势下,中共中央逐渐把“机关社会化”“党员职业化”视为破局的方向。1928年5月1日,周恩来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湖北工作方针决议案》中提出,机关重建要坚持绝对秘密原则,“机关的群众化、负责同志的职业化亦是很重要的问题”。同年11月,党中央明确提出,唯有实现“党员职业化”,方能推动“党的组织社会化”。同时,在吸收上一阶段“机关家庭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中央要求必须把团结工农群众和党的秘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1928年5月,《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指出:“党的秘密工作只有能使党领导广大群众斗争时才有意义”。1930年党的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将深入群众和反对机关主义确立为秘密工作的基础,为接下来的党的秘密工作指明了实践方向。
在党的领导下,秘密工作战线在延续“以商掩党”思路的基础上,开始尝试“独立办商”等新的工作模式。1928年11月,周恩来委派柯麟、贺诚在上海四川路延安里开办“达生医院”,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例会和组织同志接头的场所。后又委派胡允恭创办“秋阳书店”,以订购书籍名义汇入共产国际给予的经费。中央特科也开设了各种店铺,比如泥城桥的木器店、同孚路上的“费国禧律师通讯处”和“信谊代办所”等。位于霞飞路与嵩山路口的“松柏斋古玩店”由刘鼎与董健吾具体筹建,表面经营古玩,实则用来组织情报传递。为增强掩护效果,刘、董二人还主动学习文物知识,提升专业程度。类似情况还包括法租界、静安寺路斜桥总会附近及爱文义路戈登路口等处设立的多家古玩店。
中共中央还摸索出兼具“家庭化”与“社会化”优点的办商模式——“夫妻开店”。这种模式既可满足租房等生活要求,又能作为商铺的担保,还有可能盈利以补充组织经费。1928年,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邓小平在浙江路清河坊租住,楼上是机关,楼下开商铺,售卖肥皂、火柴等日用品。邓小平搬离后,中央秘书处工作人员张纪恩、张越霞夫妇接续在此,以杂货店老板的身份进行掩护,楼上继续作为有关同志组织碰头、开会的秘密场所。1929年夏至1930年底,山西南路344号的中共中央机关对外以“荣丰号”招牌从事证券股票买卖,中央秘书处内部交通科长顾玉良与夫人沈恩珍及幼子居住于二楼后间,承担掩护机关的任务。“福兴商号”也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1928年,熊瑾玎奉周恩来之命租下云南路一处楼房,表面经营湖南土布,实为中央政治局开会与办公场所,李维汉、任弼时、邓小平、李富春等领导人均曾在此碰头开会。组织调来朱端绶与其以“夫妻”名义经营,后两人结为真实夫妻,使商号的经营更为稳固便利,直到1931年顾顺章叛变才被迫关闭。
需要说明的是,“独立办商”与早期的“借商”“扮商”之策并非替代关系,而是互为补充。这一时期,中央特科就借党外人士范梦菊开办的“三民照相馆”作为领导接头、存放武器的秘密据点。但“借商”“扮商”的局限随着环境恶化日益凸显,“借”的风险在于外部力量的不可控性,如向忠发因曾出入三民照相馆,被店主因为赏金出卖给国民党特务。“扮”若失当,同样风险重重。1930年9月,涂作潮租下法租界巨籁达路391弄12号整栋楼,对外称“上海福利电器公司工厂”,实则是中共第一个无线电培训班。顾顺章误判法租界巡捕房侦查能力,放弃“分散教学、单线联系”原则,改用集中授课,最终因为学员着装混杂且无实际业务,被租界巡捕侦破,遭突袭查封,造成严重损失。
此外,秘密工作的细节也在不断完善。1928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局曾在中央机关报《校刊》上发表《秘密工作常识》专辑,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执行。文件强调,机关选址“要杂居于居民群众之中”,房屋结构需确保隔音隔视,并设置应急出口,同时严格考察房东背景,“免得自己送到包探或其他不利于我们的家里去”;内部布置要“通俗化”,最大限度向当地风俗习惯靠拢,如敬神拜佛、贴符挂画、逢节燃放爆竹等举动都需按照当地人的习惯来;身份伪装要“一致化”,着装、谈吐均应与身份保持一致等。这些具体的细节要求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地下机关设置规范体系,既是中共对此前地下斗争经验的总结,又成为“秘密化、社会化、职业化”策略的实践指导。
在国民党不断加大侦查打击力度的背景下,至1930年,在上海的中共中央机关仍发展至“八九十处之多,工作人员有百七十人以上”,这充分说明中共中央机关隐蔽能力的提高与专业队伍的成熟。面对严峻的斗争形势,中共能够灵活调整组织形态与工作方式,表现出极强的应变能力与策略弹性,这种审时度势、善于斗争、主动求变的政治能力和精神品质,在极端环境中尤其体现出其非凡的韧性与智慧。
三、“独立办商”的铺开与顾顺章叛变后中共中央机关在上海的重建
1931 年4月24日,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在汉口被捕叛变,党中央立即组织在沪机关进行紧急转移,两三天内基本完成了机关与人员的撤离。但因顾顺章对机关地址、布防方式极为熟悉,为国民党特务提供了大量一手情报。一时间,中共中央机关在沪“几无立锥之地”,南京、苏州、天津、北平、汉口等地党组织亦接连遭破坏,白区工作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6月10日,周恩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顾顺章叛变事件进行深刻总结,重新规定组织方针与工作纪律,并决定由陈云担任中央特科书记兼第一科科长,承担起整顿恢复机关的任务。
这一时期,当务之急是重组几乎陷入瘫痪的地下机关。一批由江苏省委开设、运营良好且尚未暴露的商铺被直接划归党中央管理使用,保证地下工作的继续开展。比如,位于山海关路肇庆里17号的“新生印刷所”,1930年左右由陈云委托李伟基开办,在顾顺章叛变后划归党中央管理,成为中央联络和会议机关。印刷所购置两部小型印刷机并安装电话,中央特科人员李士英以工人身份在此工作,陈云则“穿一件长褂子,外面套一件短背心,戴一顶红帽头,俨然一个账房先生”,在“开铺子做买卖”的过程中巧妙地组织了大量隐蔽斗争。又如,在新闸路与大通路拐角处开办的“裕大南货店”,表面售卖货物,实际用于接收共产国际的汇款,为新设机关租房提供铺保和资金。这类成熟商铺的划转,既省去新设机关的筹备时间,又凭其已有的经营基础与社会信誉,帮助中共中央迅速恢复通信联络、经费周转等工作,以解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进一步指导中央特科依托社会关系与党员特长,在上海各区开设新店,积极构建更大规模的机关网络。比如,新建于五马路的煤球厂成为中央特科总部所在地,是由潘汉年在中山路找到厂基修建而成,以购买设备、生产煤球为特科工作进行掩护。位于虹庙路的“徐发记旧货店”实为中央总务科机关,用于寄存和买卖家具,便于机关的灵活设立及撤销,“机关搬家的时候,东西都弄到它那里去,要成立机关,家具又可搬来,很方便,是仓库,又做商店,又接头”。李伟基回忆,“像这样开店作为掩护的情况很多”。为了在南市高昌庙铁工厂——国民党修理枪炮的工厂周边开展工作,陈云派人“千方百计在附近开了一家茶馆”,联系工人、互通情报。为了创建一个上海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秘书联络点,中共中央在云上邨1号选定一幢“两上两下”的里弄楼房,应修人夫妇住楼下,楼上由柯庆施出面承租后再转给其他党内同志。室内陈设均为红木家具,应修人外出时身着皮袍,装作“富家少爷”。陈云也多次到访,常扮作“经商先生”,头戴瓜皮帽、手提公事包,“大大方方地谈生意做买卖”,实则是与应修人等商议财经工作。
相对于以前的地下工作,“独立办商”的优势和成效十分明显。首先,较好地保障组织安全。商铺平日照常营业,紧急情况可迅速撤离;党员以店员身份为掩护,即便被捕,也难以被直接认定为“赤色分子”,组织还可以“雇主”之名营救交涉。正是得益于“独立办商”的掩护,即使在顾顺章叛变后的极端危险形势下,中共中央仍在上海存续近3年之久,为革命斗争赢得宝贵的缓冲时间。1933年1月,中共中央从上海撤离,国民党事后很久才知晓,戴笠称之为情报部门有史以来最为失败的一件事。连国民党特务都感叹道,中共新的组织策略使国民党的耳朵失灵,眼睛失明,我们只知道共党的地下组织已经变了,但是怎样变?何人负责?机关设在哪里?一切具体情况,我们便茫然无知。顾顺章叛变后写的《特务工作之理论与实际》对商业掩护的认识相当有限,在介绍中央特科第一科职能时将商业放在末位,笼统解释为“设立商店、联络商业往来关系、经营小贩”,机关布置方面,提到“接头机关往来人多时,可假设律师通讯处”,停留在“扮”商的层面。这恰好映射出1931年前后中共机关以“商”作掩护的思路变化,从侧面印证中央全面推广“独立办商”后所取得的成效,有效保障了极端恶劣环境下党组织的安全和发展。
其次,将群众动员与地下工作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有效地推动组织社会化。这些斗争思路都为抗战时期党在敌占区如何开展好地下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毛泽东曾对此指出,要利用可能的合法形式建立“纯粹的但与群众有密切联系的社会职业机关与职业活动(茶馆、饭店、荐头房等),甚至利用工厂厂房、学校、店铺,在为了共同欺骗与应付敌人汉奸,保护中国人的口号下,成立其中所有人员某种无定形的联盟,亦是一种很好的群众组织形式”。在上海,“独立办商”依靠群众、来源群众,中国共产党人以此深入群众生活、开展群众工作,有效促进了地下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这既是对敌斗争中党开展地下工作的鲜明特色,更能展现出中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底色。
再次,将经济自主和地下工作共同推进,全面提升斗争能力。这一阶段党长期面临严重的经费困难,“独立办商”使党员获得合法收入,可推动实现组织经费的自主化,不但减轻对上级津贴的依赖,还可为组织开辟稳定且持续的经费来源。日趋成熟的“独立办商”开始承担更为丰富的革命任务,服务于更为广阔的革命斗争。比如,在开展“赤白贸易”的过程中,党领导的上海商号秘密承担起与苏区物资交换与贸易往来的重要任务。上海商行低价购买苏区茶叶等,在沪高价销售,其所得利润通过秘密渠道汇往苏区,不仅为苏区输送紧缺物资,还完成了情报传递、人员输送等重要任务,逐步成为联结苏区与白区的纽带。1931年前后中共“办商”水平的跃升,既见诸中共党内文件,亦能在叛变者的记录中得到印证。比如,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脱党,后来加入国民党“复兴社”从事特务工作的余乐醒因对中共驻沪机关掩护方法较为了解,在自己编写的《秘密工作》中将中共的“掩护机关或名义”细分为20余种类型,包含了“住家、学校、医院、教会、木器店、汽车行、小钱庄、印刷局、茶馆、饭馆、荐头行、书纸店、照相馆、西药房、五金店、律师事务所、银行、典当、贩卖行商、报馆或杂志编辑、杂货零碎小商店”等大量实际形式。总之,“独立办商”模式,兼顾了地下工作和经济工作,展现出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信念、斗争到底的革命精神和政治能力。
四、结语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共中央驻沪机关的隐蔽措施,经历了从早期依赖个人寓所、借扮商铺的自发模式逐步走向“独立办商”、嵌入社会的成熟状态。这为中共中央机关在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立足,构建起一套灵活高效的机关设置与掩护体系。特别是“独立办商”作为其中的关键举措,不仅是中共中央保存力量的现实选择,更是将安全防护、经济自主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的成功探索,使中共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中仍能领导工农群众开展革命斗争。
随着1933年中共中央迁往苏区,上海地下工作的重心从保存指挥中枢转向长期潜伏、情报联络,原有机关多被关闭或转移,但“办商”实践并未停止,继续在统战联络、物资运输、情报输送等方面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积累的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相结合、职业掩护与社会关系相渗透、经济自主与斗争需要相统一等经验,为全民族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党的隐蔽战线工作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种审时度势、善于斗争、主动求变的政治品质和斗争智慧,亦是理解我们党何以能在极端环境中生存、发展并取得最终胜利的关键。
作者简介:马小涵,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来源:《党的文献》2025年第6期
编辑: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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