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无论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现实宗教问题,还是开展宗教学的研究,坚持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指导,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国内外宗教领域也必然随之不断发生重大变化。进入新时代,面对宗教及宗教研究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尤为重要,这也是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
对宗教的研究,人们可以针对特定的问题,从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学科等选取不同的角度,采取不同的方法。宗教研究的不同方式,应该互相理解和尊重。只有这样,宗教的研究才能真正百家争鸣,才能真正促进宗教学的繁荣发展。对党和国家的宗教学研究机构、对国民教育的高等学校的宗教学教学研究机构的研究队伍来说,研究宗教的理论和历史文化、正确认识和处理现实的宗教问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指导,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原则。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首先需要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含义。
宗教观,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对宗教和宗教问题的基本认识,以及在这种认识基础上表明的对宗教的态度和提出的解决宗教问题的办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之后又经历了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本质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它同以往一切宗教观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按照这一哲学的基本原理,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作为一种社会思想上层建筑,是人类的社会生活过程在人们头脑中的曲折反映,归根到底为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所决定。这就比以往任何一种宗教观都更科学地把握了宗教的本质,从而实现了宗教观历史上的根本变革。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的中后期,在创立科学世界观和领导欧洲工人阶级进行推翻资本主义旧制度、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研究并破除当时居于思想领域主导地位的宗教思想的束缚,形成自己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表明对宗教的基本态度,并进一步提出处理社会主义运动中宗教问题的方针原则。列宁在20世纪初领导俄国工人阶级争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苏维埃政权以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初步实践中,以自己对宗教研究的新成果和处理俄国革命中宗教问题的新经验,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发展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方针的体系。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也十分重视宗教问题,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国情和宗教的实际相结合,不仅基本成功地处理好了宗教问题,而且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依据上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理解。狭义的理解,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问题的科学理论,列宁主义宗教观主要是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思想,还有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教观等。广义的理解则泛指不断与时俱进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我们今天强调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从广义上来理解的。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其世界观方法论、基本原理和无神论的统一,具有鲜明的党性。它是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的宗教观。在我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代表着科学认识宗教的方向,应该确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党和国家的要求和支持下,学界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积累了很多成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需要看到,在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方面,也存在不同观点的分歧。因此,新时代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需要再认识,需要重温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宝贵遗产。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狭义的)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说明宗教,揭示出一切宗教宣扬的神灵观念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颠倒反映,必须在人类物质生活过程中寻找宗教产生及存在的原因,要用人类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去说明宗教的发展变化。宗教的社会作用是双重的,宗教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也是对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消亡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但要经历一个十分漫长的曲折过程。二是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在共产党内科学社会主义与宗教在世界观上是根本对立的。从国家层面要对民众实行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必须实行教会同国家分离、世俗学校同教会分离,坚决纠正社会主义运动中企图以暴力短时期消灭宗教的“左”倾错误。
列宁主义宗教观是俄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其基本内容一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宗教基本理论的继承,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宗教,二是对无产阶级政党解决宗教问题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宗教是一种精神上的劣质酒,是剥削阶级维护自己统治的精神工具。列宁指出,在世界观上科学社会主义与宗教不能调和,处理宗教问题要服从社会主义事业总任务,对人民实行彻底的宗教信仰自由。列宁还提出,宗教对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对工人政党来说就不是私事的重大原则,要坚持党员在人民群众中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
新时代,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上述基本原理不能否定,但又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首先要明确,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全部革命生涯中,宗教问题并不是他们关注的主要问题。如果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的标志,即1844年2月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算起,到列宁1922年3月发表《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一文止,时间跨度近80年。其中不同程度涉及宗教内容的著作,马克思、恩格斯有100余篇,列宁有150余篇,这在他们浩如烟海的著作中所占的分量是很少的。而其中专门以宗教为题的著作更少,基本都是在论述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问题时遇到宗教问题才发表对宗教问题的看法。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对宗教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为了争取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为工人阶级政党提供认识和解决宗教问题的思想武器,其主要从意识形态、社会政治的角度,以阶级、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宗教和宗教问题,对宗教维护旧的剥削制度的负面作用的批判色彩浓烈。他们不是专门的宗教学家,不能苛求他们对宗教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当时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斗争十分激烈的社会条件下,对宗教文化进行全面的学术性的研究。再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宗教观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发挥了重要的科学指导作用,当然,也有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对工人阶级政党执政后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宗教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亲身的实践,列宁也只是有初步的实践。他们都不可能具体预测未来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不可能很具体地提出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问题的所有办法。尽管对于今天来说,他们针对当时特定条件下宗教问题的一些具体论断已不完全适用,但是他们的宗教观阐述的基本原理的科学性是长存的,至今仍然有着强大生命力。
列宁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继续根据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新的实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其中苏联共产党留下的更多是历史教训,最终走向成功的还是中国共产党。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2025年9月8日
网络编辑: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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