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事件——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实行农业“大包干”(分田到户)——过去好几十年了,但如今网上还时常有人提起它,赞扬的多,质疑的也不少。我是农村出来的且十分贴近农村的人,以为有人赞扬是自然的,有人质疑,也是有道理的;我在这里也说几句——
1、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所在生产队就有一个单干户,离我家三里外的邻队也有一个单干户,我至今还记得这两户户主名字,只是不宜说出。这两个单干户居地好,田块也好,弄得有吃喝,但并不突出,也没有人羡慕。公社社员与他们相安无事,很少有什么议论,不知当初单干时挨过批没有,我知道的是没事。大家心目中就好像没这两户人家似的。
由此我得出结论:当年,单干的可以,想单干的就会被说有罪?似乎有些荒唐。
2、毛泽东时代,搞集体是正道,华*锋也必须继承。居然私下分田单干,按常理,党员、干部,挨批是自然的,撤职,那是肯定的事;但说因此就要让农村基层干部“坐牢杀头”,那又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至于那些普通农民,听听报告讲讲思想罢了,更是不会有再有什么别的。我五十年代就读书记事了,从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普通农民挨批挨斗,当然地富反坏还有文革时期的“当权派”除外;至于什么普通农民“坐牢杀头”,那更是无稽之谈。
3、我以为,其实,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分田到户大包干,也是“改开”创造的必然趋势。搞集体,要上下齐心,大家一心一意才搞得成;而1977、78年以来,人们已经开始“思想解放”,“思想开放”,农村一部分思想活泛的干部社员,已在琢磨自己怎么先富起来,于是,人在生产队里,而心思和精力却放到了个人搞活上。细胞扩散,于是,你想搞活,我想搞活,他想搞活,大家想搞活。各自想自己搞活去了,集体还搞得下去?
所谓的“公社集体养懒汉”,说的就是那个时期。其实,当时集体养的不是懒汉,而是已先“思想解放”,正在筹划自己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思想涣散了,集体搞不下去了,不如就分田到户大包干;分田单干似乎已是势在必行,势在必行的事就搞,至于要搞个签生死状按红手印?
4、你搞大事讲策略是必然的,但还是得有底线。我还是老观点,说事不要太夸张;太夸张不但难以自圆其说,还会夸张到给敌对势力和美西方政客制造的所谓“毛专制”论调造子弹。
5、有人通过计算,断言:“实行大包干后,1979年小岗生产队迎来大丰收,粮食总产量相当于1955年到1970年产量总和”,是万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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