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V樊某迪,长期侮辱中国人民志愿军、党和国家、中国警察,并向数量巨大的粉丝和学员进行历史虚无主义的宣传,于情难忍、于法不容!



大V樊某迪是粉丝颇多的、有影响力的湖南大V,媒体曾替其宣传助阵。长沙大V樊某迪无脑地指责抗美援朝中国出兵的正义性、正确性和必要性,昧着良心来否定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为了给其主子洗地,极尽所能地对志愿军进行轮番的污蔑与抹黑。

英烈是军之剑、国之干、民族之魂,保护英烈,是对历史最基本的敬重,尊崇英烈,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线。在长沙大V樊某迪的胡扯中,这场战役的罪恶方竟然是中国。长沙大V樊某迪胡扯中,至少有两点不清楚:
第一,金日成彻底掌权和朝鲜战争并无关系,朝鲜战争结束后几年游击队派才清算了苏联延安派和本土派;第二,他绝口不提国民党强拉战俘,也不提在战俘身上进行反gong宣传纹身,不提战俘们在台湾悲惨的晚年生活。再者,北朝鲜进攻南朝鲜,也是自己事情,美帝介入是不是侵略?
一方面,长沙大V樊某迪污蔑我们的电影,让人暴力跃跃欲试;一方面,他又侮辱国内警察单兵作战能力低下。总之,樊的口中,一切都是国外的好。他忘了今天中国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家。
无论是《英雄烈士保护法》还是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都对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此前“辣笔小球”贬低、嘲讽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等案等都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了为英雄正名,并推动了相关立法的完善。应当认识到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社会影响恶劣,明显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前车之覆,未成后车之鉴,实在是咎由自取。
无论什么人,都不应侮辱先烈,都应该敬畏法律和烈士的牺牲。对此心存侥幸者,应该有所警醒。英雄烈士的荣誉不容亵渎,名誉不能侵犯,这是每个人应坚守的行为底线,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更是作为社会一员的责任所在、情感所系。对此,不应有半点含糊。
冰雪雄魂不灭,英烈不容诋毁!长沙大V樊某迪之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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