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面两篇姊妹文章,我们从客观现实条件出发,分析了上世纪六十年代为什么不具备推行包产到户的土壤。无论是大规模平整土地、兴修水利的农田基建,还是冷战封锁环境下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都离不开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组织力量。
但仅仅看到现实条件的约束,还不能完整理解教员的立场。在教员的思考当中,反对包产到户,不只是针对六十年代这一个特定时期的现实考量,更是关乎社会主义长远道路的原则问题。在他的理想蓝图里,不只是六十年代不能搞全面包产到户,长远来看,分户单干也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方向相背离。
想要读懂这份坚守,就要回到教员设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看一看他心中的国家建设目标究竟是什么。
一、教员构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两步蓝图
四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教员对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整体规划,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两步设想。
第一步,用十五年时间,到1980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国家发展打下坚实根基。
第二步,在此基础上,再用二十多年时间,到本世纪之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一整套现代化构想,是一条完全创新的道路,并不参照西方现代化模式,不走西方那种依靠资本扩张、两极分化的工业化老路。
在这个蓝图之中,人民公社是两条腿走路的体制,农业生产与农村工业化同步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同步进行。农村不再单纯只是生产粮食的地方,依靠集体统筹,兴办社队企业,就地发展工业、兴办公共事业,就地实现农村城镇化。依靠集体力量,推动农村的改造与发展,实现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协同进步。
教员想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的大农业与大工业。在他看来,有一种设想,先搞包产到户,等生产力发展之后,再把土地重新收拢起来,走集约经营的道路,这条路并不现实。教员认为,一旦实行分田单干,久而久之,人民公社赖以存续的基础制度就会瓦解。集体的土地权属、公共积累、社队组织体系都会随之解体,等到未来想要重新整合土地、开展集体集约经营,已经没有人民公社这套制度载体作为依托。即便未来土地能够实现连片集约经营,那也会是另一种模式的现代化,并不是他所构想的社会主义大农业。
如果全面实行包产到户,回到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模式,就和这套以集体为基础的现代化道路发生根本背离。
二、社会主义的远大目标,逐步消灭三大差别
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社会主义社会,一个重要的奋斗方向,就是逐步消灭三大差别,工农之间的差别、城乡之间的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这也是教员毕生追求的社会理想。
第一,消灭工农、城乡差别。
人民公社体制,能够统筹农村资源,统一开展农田改造、水利建设,组织农村发展多种经营、兴办社队工业,走出一条农村就地工业化、就地城镇化的道路。通过集体统筹,缩小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之间的鸿沟。
一旦全面推行包产到户,土地被分割成一家一户的小块,生产经营各自为战。社队集体失去统筹财力与人力,农村工业化、就地城镇化的发展路径就很难继续推进。农村的发展失去集体统筹的力量,很难实现整体性提升。城乡、工农之间的差距不仅难以缩小,反而会不断固化拉大,背离社会主义城乡协同发展的方向。
第二,消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
社会主义追求劳动平等,希望打破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壁垒。在集体体制下,可以统一组织农民学习农技、普及文化知识,培养新型的农村劳动者。社队兴办的工厂、学校、卫生院,让农民既可以务农,又可以做工,兼顾体力劳动与技术学习。
分户单干的小农模式下,农户自顾自家生产,技术推广、集体学习、集体兴办工商和公共事业都很难落地。劳动者容易固化在传统小农的生产状态,脑体之间的差距难以消解。
在教员看来,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是走向联合、走向均衡;而全面分户单干,是走向分散、走向分化。二者的前进方向完全相反。
三、商品交换、计划经济,理想蓝图与现实国情的矛盾
教员晚年曾清醒地看到一个现实困境,虽然我们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但社会经济生活里,依旧广泛存在商品交换。这种商品交换关系,和旧社会的商品流通有相似之处,还远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以产品经济为基础的计划经济。
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产品经济,不存在商品、货币的交换,社会直接按需求统一分配产品。而当时的中国,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并不充裕,无法一步跨越商品经济阶段,只能在现实国情基础上,保留商品交换。
在教员的认识里,社会主义阶段不得不保留商品经济,但必须对商品经济加以限制,防止商品交换的逻辑不断扩张、侵蚀公有制根基,在生产力持续提升的漫长过程中,逐步向产品经济过渡。
这也是人民公社体制承载的一项使命,依靠集体公有制的约束,限制商品经济自发的分化力量,避免商品关系无限渗透到农村生产生活之中。
倘若推行包产到户,农户的生产经营直接面向市场,商品交换的范围与影响力会进一步扩大,限制商品经济、逐步迈向产品经济的长远目标,就更难推进。
四、警惕小农经济带来的两极分化
回顾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小农经济条件下,土地分户经营,很容易出现土地兼并、贫富两极分化。教员对包产到户的深层忧虑就在于此。他曾经指出,如果搞单干,用不了多久农村就会出现阶级分化,有的农户因为天灾人祸破产卖地,有的农户借机买地放贷,出现新的贫富差距,老百姓有可能吃二遍苦、受二茬罪,革命取得的成果会面临风险。
集体经济,在教员的认知当中,是守住共同富裕底线、防止两极分化的制度底盘。依靠集体互助共济,以丰补歉,帮扶困难群众,避免小农社会的历史悲剧重演。
而全面包产到户,就会打开小农分化的口子,有滋生资本主义因素的风险,动摇社会主义的基层根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种地方式问题,而是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的根本问题。
五、坚守制度底线,可以调整经营方式,但不能瓦解集体
当然,教员并不固守僵化的模式。在实践当中,也认可调整核算单位,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纠正平均主义的弊端,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
但是他守住一条不可退让的底线,可以改良集体内部的管理办法,但是不能走向全面分田单干,不能瓦解农村公有制的根基。
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落地形式,是改造传统小农、走向社会化大生产的制度载体。在教员的视野里,全面包产到户,是退回传统的小农生产模式,和社会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方向相冲突。
结语
我们把三篇文章结合起来看,就能够完整理解教员反对包产到户的多重逻辑。
第一篇看现实条件,六十年代,大规模国土整治、水利建设离不开集体的动员力量。
从第二篇看国家战略,冷战封锁之下,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需要集体经济的支撑。
第三篇看理想道路,人民公社两条腿走路,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城市化同步推进。从社会主义长远目标出发,要消灭三大差别,还要面对商品经济与产品经济的理论与现实矛盾,必须守住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底线。
教员的考量,不只是着眼于一时一地的农业生产效率,更是着眼于国家几十年、上百年的发展走向,着眼于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方向。
教员当年构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蓝图,和我们今天正在推进的中国式现代化,属于两个不同的版本。
【文/青荷,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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