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腐败,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挪用公款、利益输送。然而,还有一种腐败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破坏性:它未必表现为个人直接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而可能表现为利用公共权力改变产权关系、处置公共资产,使原本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财富转移到少数私人手中。从这个角度看,如果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存在权力寻租、暗箱操作、低价出售、利益输送等问题,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简单包装成普通的市场交易,而应当被认真审视。
国有企业的产权从来不是某个领导干部或者某个经营管理者的私人财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归根到底具有公共属性。企业负责人拥有的是经营管理权,而不是任意处分国有资产的权力。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把全民财富当成自己的“蛋糕”,更不能借改革之名,将公共资产变成私人资本。
因此,真正值得警惕的并不是正常、依法进行的国企改革,而是打着改革旗号进行的权力寻租。

如果一项产权交易完全公开透明,经过严格评估,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程序受到监督,交易价格合理,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那么它与腐败不能简单画等号。可是,如果有人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故意压低资产价格,把优质国有企业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关系密切的个人或者利益集团,那么问题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这实际上形成了一条危险的利益链条:掌握权力的人负责决定资产怎么卖,掌握资本的人负责接盘,而普通群众只能眼看着原本属于公共所有的财富发生转移。
这才是最令人警惕的地方。
国企私有化过程中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权力资本化”。原本属于公共权力范围内的资源配置权,如果被少数人利用,就可能转化为个人财富积累的工具。今天掌握审批权,明天可能掌握资产处置权;今天拥有国企经营管理权,明天可能通过各种复杂方式成为相关企业的实际受益者。
如果权力能够决定谁可以买、以什么价格买、采取什么方式买,那么市场竞争就会失去公平基础。
真正的市场经济,应该让资本在规则之内竞争,而不是让权力替资本铺路。
因此,国企改革最重要的不是简单追求“私有化比例”,而是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约束。国有资产评估必须真实,产权交易必须公开,关联交易必须披露,重大资产处置必须接受监督,管理层利益必须受到严格限制。任何人都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自己、亲属或者特定利益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

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低价出售”。
一个企业如果账面资产巨大、拥有土地、厂房、设备、品牌、技术、市场渠道以及长期形成的无形资产,却在产权改革过程中被严重低估,然后以极低价格转让,那么表面上可能是一场产权交易,实际上却可能造成巨大的公共财富损失。
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要低价卖?谁参与了定价?评估依据是什么?有没有竞争性报价?有没有利益关联?国有资产最后流向了谁?
这些问题如果无法经得起公开检验,那么所谓“市场化”就很容易成为掩盖利益输送的外衣。
有人认为,国企只要能够通过私有化提高效率,就是值得的。但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基本问题:效率不能成为侵吞公共财富的理由。
如果一家国企效率低,可以改革管理制度;如果技术落后,可以增加研发投入;如果机制僵化,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果管理人员缺乏激励,可以完善薪酬和考核机制。解决这些问题,并不意味着必须把国有产权廉价转移给私人。

改革应该解决问题,而不是把公共资产本身变成解决少数人财富积累问题的工具。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国有企业并非天然不会腐败。国企内部同样可能存在贪污、受贿、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因此,真正的解决办法不是简单地把国企全部私有化,而是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制度,让权力不能任性,让国有资产不能成为任何人的“私人提款机”。
同样,私人所有制也并不天然意味着公平。
私人资本能够提高效率、激发创新,这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但资本的天然目标是追求收益。如果资本缺乏约束,也可能产生垄断、过度逐利、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因此,不能因为国企存在管理问题,就得出“私有化以后所有问题都会解决”的结论。
一个社会真正需要的,是公平竞争,而不是从一种垄断走向另一种垄断;是依法经营,而不是让权力与资本相互勾连;是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不是让公共财富无序流失。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权私化”是一个值得高度警惕的现象。

公共权力本来应该服务公共利益。如果公共权力被用来帮助特定个人获得公共资源,那么权力的性质就发生了异化。尤其当这种行为涉及大量国有资产时,其社会危害往往远远超过普通的个人贪腐。
因为普通腐败可能侵吞的是一笔钱,而权力主导下的公共资产不当处置,可能改变的是整个财富分配格局。
原本属于全社会的资产,一旦被少数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取得,就可能形成巨大的财富差距;而普通劳动者不仅可能失去原有的就业保障,还可能失去对公共财富的所有权和收益权。
所以,衡量一场国企改革是否成功,不能只看有多少企业完成了产权转换,也不能只看账面上的短期效率,更应该看国有资产有没有保值增值,看改革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看劳动者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看社会财富是否因为改革而更加公平地配置。
改革绝不能成为腐败的遮羞布,更不能成为权力资本化的通道。
如果改革能够打破僵化机制、提高企业效率、促进公平竞争,那么改革就有其积极意义;如果所谓改革却让少数人凭借权力低价取得公共资产,让全民财富转化为私人财富,那么这种行为无论披上什么样的改革外衣,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督和依法追究。
国有资产不是“无主资产”,更不是任何人的唐僧肉。
它背后凝结着几代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凝结着国家长期投入的资金,也凝结着社会公共资源。任何人面对国有资产,都必须保持敬畏之心。能够管理国有资产,不等于拥有国有资产;拥有公共权力,更不意味着拥有把公共财富转化为私人财富的权利。
因此,我们反对的不是一切国企改革,而是反对借改革之名侵害公共利益,反对利用公权力进行利益输送,反对国有资产被低估、被侵占、被转移,更反对把公共权力变成少数人攫取财富的工具。
真正健康的改革,应当经得起阳光的检验、市场的检验、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只有让权力受到约束,让资本受到监管,让产权交易公开透明,让国有资产真正实现保值增值,才能避免“改革”异化为“瓜分”。
国企可以改革,机制可以改革,产权形式也可以依法调整,但有一条底线不能突破:公共权力不能私有化,公共财富不能私人化,国有资产不能成为少数人的财富来源。
这既是国有资产改革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现代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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