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昨天红歌会网刊登的《先休带动后休,达到共同休息》一文,我认为“共同休息”这个问题很重要。列宁有一句名言:“谁不会休息,谁就不会工作。”这句话强调了劳逸结合的重要性,告诉我们:只有懂得合理休息,才能保持高效的工作状态。下面就“共同休息”这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共同休息”是全体人员都休息,不是少数人的休息。
什么是“休息”?休息就是“暂时停止工作、学习或活动,以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脑力。”可见,世界上所有的人,不管年龄大小,不管从事什么工作、学习或活动,都需要休息,以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脑力。就是刚出生的婴儿,吃奶吃累了也得休息。
因此,我们所说的“共同休息”是全体人员都休息,不是少数人的休息。
二、“共同休息”是存在一定差别的共同休息,不是整齐划一的同等休息。
那么,那些人需要多休息呢?我认为,主要是两类人:
一类是工作比较辛苦的人,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劳动者,他们工作强度大,体力脑力消耗也大,因此需要多休息。但现在不少私营企业却安排劳动者长期超长时间加班,这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
另一类是正在长身体的少年儿童,为了让他们健康茁壮成长,应该确保他们的休息时间。
三、“共同休息”是有先有后的休息,不是大家同时休息。
为了保持社会的正常运行,不可能所有人员都同时休息。即使春节等全国性的节假日和双休日,许多岗位也需要有人值守和工作。因此,凡是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加班的人,都应采取节前先休、节后补休等方式保证他们的正常休息。
具体到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的一个单位,一般来说,领导在休息问题上应该往后站,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也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觉悟。但如果领导通过加班获取好处也是不行的。
四、“共同休息”是生理上和心理上双休息,不是仅仅生理上休息而心理上不休息。
体力劳动是以体力消耗为主的劳动,脑力劳动则是以脑力消耗为主的劳动,休息对两者来说都只是消除生理上的疲劳,而不能消除心理上的疲劳。
心理疲劳是长期压力、高强度用脑或情绪消耗导致的精神倦怠感,表现为注意力下降、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等。它并非单纯“累”,而是心理资源透支的信号。导致心理疲劳的主要诱因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的因素所致,如工作学习超负荷、人际关系紧张等。因此,消除心理疲劳除了自我通过调整作息、合理规划任务、心理调节等方式加以改善外,构建一个健康向上、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更加重要。
总之,“共同休息”很重要,我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而这些年在许多私营企业,劳动者的休息权却受到严重的侵犯。由此可见,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劳动者的休息权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共同休息”才能真正实现。
【文/阿华,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