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核心分配原则,长期以来理论界的研究多聚焦于马克思经典著作的理论推演,却较少立足社会主义实践进行理论总结。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论述,是基于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及对照资本主义按资分配而提出的原则性的推论和认识,它本身并不是社会实践的总结和理论概括。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环境中,他们并没有条件从按劳分配实践形成系统的理论认识。
因此,要真正认识按劳分配的基本涵义及其规律,还需要我们从社会主义实践中真正的公有制按劳分配实践出发,从规律性的变化中认识按劳分配本来的涵义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而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为我们形成这种认识提供了客观基础。
本文以人民公社生产队工分制这一劳权公有制实践样本为依托,梳理集体农业生产分配模式、工分运行规律、按劳分配内在逻辑、实现条件与宏观约束,厘清区别于资本主义按资分配的按劳分配完整理论体系,阐明按劳分配不只是消费品分配规则,更是支配社会主义全部生产活动的基本经济规律,揭示了以劳动所有权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运行机制与现实实现路径。
一、生产队分配模式:按劳分配的现实实践样本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社会主义社会总产品分配作出经典构想,提出社会总产品需先补偿生产资料消耗、扣除公共性必要支出,剩余部分再分配给劳动者个人消费品。长期以来,这一理论构想多停留在理论文本层面,而我国农村生产队集体生产与农业生产责任制,提供了落地验证该分配框架的现实载体,形成了完整可概括的生产成果分配逻辑。
传统生产队完整分配流程可概括为四个层次: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分给社员个人。第一层次 “补偿消耗的”,是对生产资料农具、种子、肥料等物化劳动损耗的价值弥补,属于再生产持续开展的物质前提,独立于劳动分配范畴;第二、三层次 “交够国家、留足集体”,是满足社会范围与集体内部公共需求的必要扣除,对应马克思所说公共性劳动扣除;第四层次盈余部分,在生产队体制下依据工分差别在社员之间分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则直接归农户所有。这一实践框架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总产品分配次序、内容完全契合,构成按劳分配落地运行的基础形态。
该分配模式从根本上区别于资本主义按资分配企业制度。资本主义企业以资产所有者为核心,遵循 “按资分配、多资多利” 逻辑:企业经营波动全部体现为资本盈亏,劳动者工资预先固定,劳动力价值被预先锁定,经营风险完全由资本承担,本质是资产所有权主导分配。而生产队劳权公有制模式恰好相反,生产资料消耗价值预先固定,企业经营收益波动全部反映在劳动者劳动收入上,在公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遵循 “谁劳动、谁所有” 的劳动所有权逻辑,劳动投入差别成为分配权的唯一依据,形成劳动所有权与资本所有权权两种截然不同的分配底层逻辑。
从价值构成来看,按劳分配公有制经济的总价值分为三部分: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公共需要劳动价值、个体需要劳动价值。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全部划分为公共必要劳动与个人必要劳动,不存在资本主义体系中无偿被资本占有的剩余劳动与剩余价值,这是按劳分配公有制与私有制企业最本质的价值分野。
二、工分制:按劳分配专属劳动计量载体及其运行规律
在生产队集体劳动实践中,工分是落实按劳分配的核心工具,是对应资本主义股份制 “股份” 的公有制劳动价值凭证,承载着计量劳动、分配收益双重功能,其自身存在质与量统一的客观运行规律。
(一)工分质与量的双重规定性
从 “量” 的维度,工分需要量化区分劳动者劳动投入的差异,将不同工种、强度、时长的具体劳动转化为可统一比较的数值,直观体现劳动做多做少、做好做坏的差别,是区分劳动贡献的量化标尺;从 “质” 的维度,工分必须代表形成集体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只有凝结有效劳动、产出集体产品的劳动,才能折算为有效工分,杜绝无效劳动、虚耗劳动计入分配份额。
工分有效发挥按劳分配作用的前提,是质与量保持统一。以大寨工、定额工两种典型制度为例印证这一规律:大寨工初期能够兼顾劳动质量与劳动差别,质与量统一,有效调动劳动积极性;后期平均主义倾向凸显,无法区分劳动贡献差异,量的要求失效,质量对立;定额工初期以劳动产出定工分,兼顾产量与劳动有效性,质量统一,而当劳动者单纯追求劳动数量忽视产品质量,工分不再代表有效必要劳动,质与量走向割裂。质量统一是工分制持续适配集体生产的硬性规律要求,当实际的计工状态不能保证工分的质与量处于统一状态时,按劳分配规律需要新的适合形式来取代旧的计分方式。
(二)工分作用的两重性
单一生产周期内,工分是被动计量工具,仅客观记录、反映劳动者劳动状态,要求劳动行为保持稳定,这是工分制具体形式维持自身存在的肯定方面;从再生产长期视角看,工分直接决定最终分配收益,作为分配系数它主动调节、引导劳动者生产行为,倒逼劳动者主动增加劳动投入、优化劳动质量,从而持续改变原有劳动状态,这是构成工分制自我革新的否定方面。
肯定与否定的内在矛盾,推动工分制持续迭代演化,形成完整发展规律:任何一种工分形式,初期适配当下生产条件,质量统一,推动生产发展;随着劳动方式、生产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原有计工标准无法反映真实劳动差别,工分质量走向对立,无法实现多劳多得;集体生产发展需求会倒逼淘汰旧工分模式,诞生新的计工制度,完成制度扬弃。工分制由适应到不适应、再被新形式取代的演化过程,本质是按劳分配 “多劳多得” 原则不断寻求适配实现形式的过程。这是按劳分配规律的表现形式。
(三)工分制与股份制的对应关系
资本主义股份制是资本的标准化计量凭证,将不同形态、不同规模资产投入转化为统一股份,用于瓜分剩余价值,同时依据股份比重划分企业管理权限;与之对应,工分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劳动的标准化计量凭证,将差异化具体劳动转化统一劳动计量单位,依据工分总量分配劳动剩余,同时应当按照个人工分占集体总工分的比重,分配集体生产管理、决策投票权限。
二者形成鲜明对立:股份制以资本所有权为核心,工分制以劳动所有权为核心。但我国早期生产队工分制发展存在明显局限,仅覆盖体力劳动计量,忽略脑力劳动价值区分;仅用于产品收益分配,未延伸至企业内部治理,未能完全发挥劳动所有权对应的管理分配功能,属于初级的按劳分配实现形式。
三、按劳分配的完整理论内涵:双重维度的统一规律
依托生产队工分实践,我们的认识突破了传统理论仅将按劳分配定义为消费品分配原则的局限,构建兼具生产调节、收益分配双重维度的完整按劳分配理论框架。
(一)按劳分配包含两大不可分割的内在层面
传统教科书将按劳分配简单定义为 “按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而劳权公有制实践证明,完整的按劳分配是两个过程的统一:一是按生产产品的客观需要分配劳动量,依据生产任务调配劳动力,将静态劳动力转化为有效具体劳动,满足物质生产自然需求;二是依据劳动者实际投入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将差异化具体劳动抽象为统一集体劳动,满足劳动者个体生存发展的社会需求。
两个层面相互对立又互为前提:缺少生产端劳动调配,劳动无法产出产品,消费品分配无从谈起;缺少按劳分配的收益激励,劳动者缺乏持续投入劳动的动力,难以形成适配生产需求的劳动状态。二者统一于同一套工分计量制度,共同构成按劳分配完整内涵。由此可得出按劳分配精准定义:按照劳动者为集体提供、形成产品的必要劳动量差别分配个人消费品,同时依据生产需要合理配置集体劳动资源。
(二)按劳分配是支配社会主义生产全过程的基本规律
资本主义社会中,按资分配贯穿生产、交换、分配全流程,决定企业生产经营全部行为;与之对应,按劳分配并非仅作用于分配环节,而是统筹社会主义生产全过程的核心经济规律。分配方式会预先调节劳动者劳动投入方式,劳动分配状态直接决定生产效率与产品产出水平,一旦劳动调配、收益分配与生产发展要求脱节,按劳分配便无法落地。
从实现标准划分,按劳分配存在总体、个体两层实现要求,二者必须同时满足,才算完整实现按劳分配。
第一,总体层面:个人消费品分配总额,必须等于集体总产出扣除生产资料补偿、公共必要扣除后的劳动剩余余额。这一标准衍生按劳分配多重经济特征:劳动收入随经营成果、市场行情自然波动;劳动者天然具备企业经营监督动力,形成内生自我约束机制;企业主动适配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经营;生产资料价值预先保全,经营波动仅影响劳动者收入,企业资产持续积累增值,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亏损企业。
第二,个体层面:劳动者最终收入严格匹配个人提供有效劳动量,落实多劳多得,充分释放劳动积极性,提升整体劳动生产率。
想要同时满足两层标准,必须建立完整核算流程:先核算全体劳动者总劳动量;再从总产出中剥离生产资料损耗价值,分离物化劳动价值与新增价值;在新增劳动价值中扣除公共性集体支出部分,划分公共劳动价值与个人分配价值;以总劳动量和可分配余额核算单位工分价值,最终依据个人劳动工分分配收益。整套流程以劳动计量为核心,完成按劳分配全流程落地。
四、按劳分配的内在运行机制与宏观实现约束
(一)按劳分配内生经营机制
以工分为载体的按劳分配制度,形成公有制独有的内生经营机制。工分值由企业全部生产、交换、分配活动共同决定,劳动者收入直接绑定集体经营整体成果。劳动者为提高自身收入,不仅关心个人劳动工分多少,更会主动关注原料消耗、生产规模、产品销售、价格、积累消费比例等全部经营环节,主动参与集体管理监督,形成全员监督、全员负责的治理模式。
对比传统产权式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的 “劳动主体缺位” 难题,劳权公有制下按劳分配机制以劳动收入波动为核心激励,天然形成企业发展动力与市场适应活力,从根源上解决公有制企业经营动力不足的制度缺陷。
(二)全社会范围内按劳分配实现的宏观约束
生产队作为微观集体,虽具备完整按劳分配制度框架,但计划经济时期宏观体制约束,限制了按劳分配制度优势充分释放。以江苏武进农村实践为例,当时生产队生产品类被严格限定,粮食实行国家低价统购,土地亩产存在天然上限,集体仅能在降低生产成本、小幅增产的有限空间内调整经营,市场调节空间被压缩,劳动收入提升空间狭小,这也是生产队时期农民难以快速增收的宏观制度根源。
按劳分配的完整实现分为两种经济形态路径:产品经济条件下,需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劳动计量体系,统一核算各企业社会有效劳动量,统筹调节全社会生产供需;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价值规律客观反映企业社会劳动贡献,国家依托全民所有生产资料统筹调配资源,通过价值规律与生产资料宏观调配协同作用,实现全社会层面按劳分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是割裂了按劳分配 “按劳动分配收益、按社会需求调配劳动” 两大统一维度,将二者拆分为独立管控手段,最终削弱公有制经济内生活力。
结语
立足于我国农村生产队劳权公有制实践形成的按劳分配理论,突破了仅依托经典文本推演的单一研究视角,以工分制这一真实制度载体,完整还原按劳分配的运行逻辑、实现条件与内在规律。按劳分配区别于按资分配的核心,是以劳动所有权替代资本所有权作为分配核心依据,它不只是消费品分配规则,更是贯穿社会主义生产、调配、流通和分配全链条的根本经济规律。
工分制作为按劳分配初级实现形式,证明质量统一是劳动计量制度持续有效的核心标准,劳动收益与经营成果联动的分配机制,能够为公有制经济提供内生发展动力。同时,微观集体内部按劳分配的落地,离不开宏观经济体制配套支撑,只有打通市场调节、资源统筹的宏观通道,消除行政计划对集体经营的过度束缚,才能充分释放按劳分配制度的优越性。
立足当下公有制经济改革,从生产队实践提炼的按劳分配理论仍具备现实参考价值:构建以劳动贡献为核心的分配、治理一体化制度,打通劳动贡献与收益、管理权限的对应关系,兼顾企业个体劳动差异与全社会劳动资源统筹,是完善新时代按劳分配制度、夯实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理论参考。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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