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社会生产方式时,劳权经济模式常被称为 “消费价值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对部分读者而言较为陌生,不妨从其核心范畴与现实案例展开解析。
【len^天】问:
“你好,钟先生。我对您在文章中阐述的消费价值很感兴趣,同时对一些概念比较困惑,想和您详细谈谈,消费价值具体指的什么?”
事实上,劳权经济学理论(钟建民理论之说)存在一组与资本主义经济学相对应的核心范畴:工本对应资本、劳动所有权对应资产所有权,而消费价值正是与剩余价值相对应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基本范畴。
要理解消费价值,可先回顾人民公社时期的经典分配模式 ——“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这一公有制下的分配逻辑清晰揭示了价值流向:“补偿消耗的” 是生产资料价值转移部分;“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 用于满足劳动者公共需要;“余下都是自己的” 则直接服务于企业员工的个体消费需求。由此可见,在按劳分配体系中,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仅分为公共需要价值与个体消费价值,不存在资本主义语境下的 “剩余价值”;相应地,劳动也不再区隔为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而是划分为公共需要劳动与个体需要劳动。
本质而言,按劳分配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其核心目的就是满足劳动者的个体消费需求与公共发展需求。因此,劳权公有制模式的生产成果,最终以 “消费价值量” 的大小来体现,这种生产方式便被定义为 “消费价值生产方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将按劳分配条件下的生产方式称为 “消费品或消费资料生产方式”,但这一表述基于 “多国同时实现社会主义、全面实行计划经济” 的理论设想。而现实中,社会主义革命在个别国家率先胜利,且长期处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并存的环境,社会生产仍以商品生产为主要形式。因此,用 “消费价值” 替代 “消费品”“消费资料”,更贴合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价值形态,也更能准确界定社会主义生产的核心导向。
消费价值生产方式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的核心区别
作为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相对应的生产形态,两者的差异贯穿生产全链条,具体表现为五大维度:
生产主体:消费价值生产方式以 “劳动所有者” 为核心,剩余价值生产方式以 “资产所有者” 为核心;
生产目的:前者追求 “劳动价值化”(即劳动成果转化为劳动者的消费价值),后者追求 “资产增殖”(即资本的利润最大化);
管理制度:前者实行 “劳权管理体制”(劳动者主导生产决策),后者实行 “产权管理体制”(资产所有者主导生产决策);
分配制度:前者采用 “劳动份额制”(按劳动贡献分配价值),后者采用 “资产份额制”(按资本占比分配利润);
实现手段:前者依赖 “劳动投入”(劳动者的体力、智力付出),后者依赖 “资产投入”(资本对生产资料、劳动力的雇佣)。
若用一句话概括特征:剩余价值生产方式是 “资本雇佣劳动”—— 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以资本为纽带结合;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则是 “工本雇佣资产”—— 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以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为纽带结合。
两者的效率衡量标准更是存在本质区别: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的效率以 “利润率、盈利水平” 为核心,资本增殖与否是唯一标尺;而消费价值生产方式的效率以 “劳动收入水平、员工消费水平提升程度” 为核心,劳动者的生活改善才是根本目标。用盈利多少评判劳权型企业,或用劳动收入高低苛求产权型企业,都是脱离生产方式本质的片面认知。
实证案例:周家庄生产模式的消费价值实践
河北晋州周家庄乡,作为中国现存唯一保留人民公社制度的乡镇,其生产模式为消费价值生产方式提供了生动注解。自 1952 年成立互助组以来,周家庄始终坚持集体经济道路,实行 “统一经营、统一核算、按劳分配” 的管理体制,完美契合消费价值生产方式的核心逻辑。
在生产主体与管理体制上,周家庄的土地、农机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劳动者既是生产参与者,也是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乡、村两级成立农工商联合社,生产决策由社员代表大会共同商议制定,管理者由社员选举产生,彻底落实 “劳权管理体制”—— 劳动者真正掌握生产主导权,而非资本或少数资产所有者。
在分配制度上,周家庄延续并优化了 “按劳分配” 原则。集体经营所得扣除生产资料消耗、公共积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保障、养老福利等公共需要)后,其余部分全部按社员的劳动工分分配到个人。以 2023 年数据为例,周家庄乡人均纯收入超 2.8 万元,且集体统一承担村民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补贴等多项福利,“公共需要价值” 与 “个体消费价值” 的分配比例合理,既保障了集体发展,又充分满足了社员的生活需求。这种分配模式中,不存在 “剩余价值被资本侵占” 的情况,劳动成果 100% 转化为劳动者的消费价值与公共福利,完全体现了消费价值生产方式的本质。
在生产目的与效率衡量上,周家庄的生产活动始终围绕 “满足社员生活需求、提升生活质量” 展开。乡集体根据社员需求规划产业布局,除粮食种植外,发展果树种植、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多元产业,既保障了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又通过产业升级增加社员收入。衡量其发展成效的核心指标,从来不是集体企业的 “利润率”,而是社员的收入水平、福利保障程度、生活幸福感 —— 近年来,周家庄社员的住房条件、医疗保障、养老水平持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正是消费价值生产方式 “以劳动者为中心” 的鲜活证明。
周家庄模式的成功实践,印证了消费价值生产方式的可行性与优越性:当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所有、劳动成果全部分配给劳动者时,既能激发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劳动付出与自身收益直接挂钩),又能通过公共积累实现集体与个人的共同发展,最终达成 “劳动价值化” 的核心目标。这一案例也进一步说明,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并非理论构想,而是能够落地生根、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现实生产模式。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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