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图自浙江教科影视频道《小强热线》报道】
据“人民日报”公众号2026年4月26日报道:“医生错把2粒写成21粒,患者一天吃了42粒药……”
消息说,浙江绍兴一位应大妈因脚部受伤,到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结果院方开错了一种口服药的剂量,一次2粒变成了一次21粒。
当天应大妈分两次共吃了42粒,觉得难受想吐。她回到该卫生中心,经确认该药品应当是每次服用2粒,随即院方给应大妈做了身体检查,血常规结果基本正常,葡萄糖和乳酸脱氢酶两项指标超标。
4月25日,浙江绍兴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生将2粒药写成21粒,患者服药后身体不适”一事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无独有偶,笔者近日获知另一个案例:一位94岁的老大爷,患压缩性骨折,在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后,医生开了一些药。回家吃了一次后,立即出现精神恍惚、四肢无力、站立不稳、不思饮食等症状,老人感觉很难受,甚至开始交代起“后事”来。
家人怀疑是药物的副作用的原因。查看药物说明书,其中“恒古骨伤愈合剂”的不良反应包括口干、轻微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胃不适、腹痛、皮疹、瘙痒、心悸、乏力等11种;“氯唑氨酚分散片”的不良反应包括轻度的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过量使用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太可怕了,尤其是其中“致命的”、“严重肝损伤”等字眼非常令人恐怖。家人当即决定停止服用这两种药物。
停服一日后,不良症状开始明显缓解,三天后基本恢复正常。不难想象,假如继续服用下去后果会怎样?
鉴于医生开处方和患者用药事关患者疾病康复进程乃至生命安危,医院必须时刻绑紧“安全用药”这根弦。为了避免人为造成用药错误导致不良后果,笔者建议全国医疗系统统一建立医生“处方复核”及患者“用药反馈”制度,增设一道安全屏障,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此件抄送国家卫健委官网“公众号留言”和湖南省卫健委官网“我要建议”。
(原创首发,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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