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结合中国国情进行的伟大制度创造。它从根本上改写了农民被土地束缚的命运,为消除绝对贫困、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民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则是防止贫富分化的“压舱石”,是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保障。
历史创举:从封建桎梏到农民解放旧中国,土地兼并严重,“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农民深受地租、高利贷盘剥,生活困苦。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便将土地问题作为革命的核心,通过土地革命和改革,最终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让农民“耕者有其田”,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
新中国成立后,党又顺应国家工业化需求,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将土地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这一创举使农民从分散的小农生产转变为有组织的集体劳动,显著提升了农业生产力,为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防止农村重新出现两极分化筑牢了制度根基。
改革新篇:集体所有制的活力释放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在坚持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在“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框架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股份合作等方式,农民的收入来源从单一走向多元,拓宽了增收渠道,为共同富裕开辟了新路径。
制度保障: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石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从根本上否定了以资本为主导、以剥削为特征的分配关系,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前提。
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在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应对重大挑战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确保了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避免社会撕裂的关键。
时代征程:在守正创新中迈向共同富裕当前,我国已进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新阶段,最艰巨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在守好耕地红线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同时,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共同富裕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更充沛的发展动力。
历史与实践雄辩地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土地公有制和公有制主体地位,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的根本之道,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
章钦国 2026年4月7日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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