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还有一个问题被广泛讨论: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是否就该放弃阶级斗争?
我看到有很多博主将二者对立,说搞阶级斗争就会阻碍经济建设,抓经济建设就得放下阶级斗争,甚至将这种观点解释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内涵,宣称当下中国已不再存在阶级斗争。
这些观点全部都是教条化的、片面的曲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一点了解。本期从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视角,重新梳理什么是阶级、阶级斗争的本质,以及与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

一、什么是阶级
要理解阶级,首先得扔掉“身份标签”或者“财富差异”等表面化认知,比如说你父母是资本家,你也是资本家;或者说有钱人都得挂路灯,这就是从抽象形式的角度看待阶级。当然可以明确的说,以往的“打倒右派”或者“割掉资本主义尾巴”都是这种思维方式,都是从抽象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关系的角度出发。
阶级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是实践层面形成的关系,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所塑造的关系,也是剥削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是因为有了资本家,就有了剥削关系和无产阶级,而是在社会生产的分工趋势下,自然分化为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二者都是特定生产关系的产物,而不是先有了产物才有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很多人的认知都是倒果为因,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与改造,变成了对“资本”、“资本家”这类标签的攻击。
阶级是一个历史的、经济的范畴,它的产生、发展和消亡,始终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的变革相伴随,是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在社会群体层面的具体体现。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这个论断揭示了阶级的本质:阶级不是永恒的,也不是抽象的,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剩余产品出现、私有制产生)的产物,是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集中反映。从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来看,人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占有多少生产资料),决定了他的阶级属性,进而决定了他的利益诉求、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这不是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客观经济关系的必然结果。比如说,你买了黄金、买了股票,你就希望它们涨价,你没有买,就希望它们跌,这不是抽象人性的问题,而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问题。例如随着科技发展,人们通信方式改变,自然无人在意邮票的涨跌。
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表现为资产阶级通过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无产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关系。这种对立是对抗性的,因为它涉及到根本利益的冲突,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外在表现。而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主体,这个根本经济制度的变革,彻底打破了剥削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统治阶级已经被消灭。
但这并不意味着阶级的彻底消亡,也不意味着阶级范畴的失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尚未达到“按需分配”的高度,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仍不够完善,社会中依然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既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劳动者群体(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也有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经营者、从业者;既有掌握一定生产资料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也有依靠出卖劳动力获取报酬的普通劳动者。这些群体之间的差异,虽然不是赤裸裸的完全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方式,但还会有生产资料使用方式、劳动形式、分配方式的差异,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完善性的体现,也是阶级范畴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具体形态。比如说有利用金融工具、知识产权、信息垄断、文化壁垒等新形式的剥削。但与阶级社会的阶级对立不同,这种差异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利益分歧,其性质是非对抗性的,这正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性。

二、什么是阶级斗争
马克思哲学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而阶级斗争作为阶级之间的矛盾运动,本质上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外在表现,是推动社会形态更替、社会进步的直接动力。
阶级斗争的产生,源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当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时,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通常是被剥削阶级)就会与代表落后生产关系的阶级(通常是剥削阶级)展开斗争,通过调整或推翻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从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奴隶社会,奴隶阶级与奴隶主阶级的斗争,推动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在封建社会,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斗争,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最终将推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发展直接动力”的核心内涵。
但是,阶级斗争的形式和内容,始终随着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而变化。在阶级社会中,由于阶级对立是对抗性的,阶级斗争的形式也必然是激烈的,表现为经济斗争(争取劳动权益、改善生活条件)、政治斗争(争取政治权利、推翻统治阶级)、思想斗争(批判剥削阶级思想、传播先进思想)等多种形式,甚至出现暴力革命——这些都是由阶级对立的对抗性本质决定的。

而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纯粹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社会基本矛盾不再是阶级对立的矛盾,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阶级斗争的形式和内容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经不复存在,但阶级斗争依然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这种“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体现,是先进生产关系与落后思想、反社会主义势力之间的矛盾运动。比如,会有境内外敌对势力试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是阶级斗争在政治领域的体现;少数人利用生产资料占有优势,侵害劳动者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的行为,是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的体现;剥削阶级思想残余(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是阶级斗争在思想领域的体现。
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不再是直接的“阶级对抗”,而是间接的“矛盾治理”;不再是推动社会形态更替的“主要动力”,而是保障社会健康发展的“辅助动力”。它的核心作用,是清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维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捍卫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发展问题(经济建设),阶级斗争作为次要矛盾,必须服务于主要矛盾,而不是凌驾于主要矛盾之上。

三、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
将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的观点,本质上是陷入了形而上学的“非此即彼”误区。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目标。
前文我们说了,阶级与阶级矛盾是特定生产关系下的产物,它们是产物而非起因,所以解决阶级与阶级矛盾的路径在于调整改变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绝不能是抽象概念,比如你的老板提高了绩效奖金,你干得更有劲了,这就是老板通过改变你们之间的生产关系而提升了你的生产力。如果他克扣工资,你就没有动力上班,生产力自然降低。
但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常被抽象为社会“总生产力”、“总生产关系”,这是完全不对的,它们一定要具体在人。
所以,我们要以更科学的视角看待阶级斗争和经济建设,经济建设是为了提升社会总生产能力、做大蛋糕,而阶级斗争是为了时刻调整变更生产关系,去更公平地分蛋糕,提高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
你的老板想要多赚钱,就需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他调整你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就会提高你的生产力,这是相辅相成的。而在社会主义内部,取消了“资本家”的无上地位,更能实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良性互动。

首先,经济建设是阶级斗争的物质基础,是解决阶级矛盾的根本途径。把国家比作公司,一家长期不盈利的公司,必然会人心涣散、内耗严重。要么员工随波逐流、瞒上欺下,要么选择辞职跳槽,根本无法凝聚起发展的合力。而公司要实现盈利、持续发展,就需要资本注入、人才技术和合理的制度设计,这些具体的生产关系调整,能有效提升公司业绩,这既是留住人才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权益的前提。国家也是如此,只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物质财富不断丰富,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阶级斗争产生的物质基础,让不同阶层在共同发展中实现利益共赢,从源头上化解阶层利益分歧。反之,如果脱离经济建设空谈阶级斗争,就会陷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误区,这本质上是颠倒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忽视了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最终只会破坏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
其次,必要的阶级斗争是经济建设的保障,是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分工的变化、收入差距的拉大,必然会催生垄断、利益固化等问题;虽然我们消灭了作为完整阶级的资本家,但这并不妨碍少数人试图通过不当占有生产资料、权力寻租等方式,成为新的剥削者,脱离劳动剥削人民,进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破坏社会公平。此时,阶级斗争作为上层建筑领域的重要活动,核心作用就是捍卫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生产关系始终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展的阶级斗争(即矛盾治理),就是为了清除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类障碍:通过打击垄断经营、权力腐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破除利益固化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生产关系的公平性;通过抵制剥削阶级思想残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社会发展共识,为经济建设注入精神动力;通过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筑牢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防线,为经济建设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这种必要的阶级斗争,绝非经济建设的阻碍,而是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它解决的是“经济发展如何更公平、更健康、更可持续”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最后,二者的同一性,源于人在劳动实践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是人民立场,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全人类的解放。经济建设的核心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必要的阶级斗争,其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遏制各类剥削行为,保护弱势群体,确保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避免出现“两极分化”。经济建设是实现这个终极目标的“根本路径”,没有经济建设作为物质支撑,共同富裕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阶级斗争是实现这一终极目标的“保障手段”,没有必要的阶级斗争,经济建设就可能偏离社会主义方向,陷入“两极分化”的泥潭,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统一于人的劳动实践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四、破除教条主义,回归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质
那些将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对立,并宣称“中国现在不搞阶级斗争”的观点,本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条化、片面化解读,核心错误在于:要么脱离历史发展的实际,机械照搬阶级社会的阶级斗争模式,无视社会主义社会的制度与形态变化,陷入“左”的教条主义;要么片面强调经济建设,否定阶级斗争的存在和作用,忽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陷入“右”的教条主义。这两种观点,都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脱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是实践的哲学,它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改革开放后,我国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又不否定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长期存在,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维护国家稳定和人民利益。
阶级是历史发展的产物,阶级斗争是社会矛盾的运动形式,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三者并非相互割裂、相互对立,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我们既不能用阶级斗争否定经济建设,也不能用经济建设否定必要的阶级斗争。
真正科学的态度,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筑牢解决一切问题的物质基础;同时坚持必要的阶级斗争,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建设的正确方向,让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相统一,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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