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武汉大学吕德文教授的雄文吕德文:关于“农民养老金”讨论的八个误区在社媒上讨论挺多。读者持批判观点的居多。
应该说,吕教授是科普了一些中国养老保险的常识。表面上看似乎有理有据。但问题在于,他是站在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角度来解释的。换句话说,所谓的“既得利益”已经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很多东西固化下来了。吕教授的这篇文章,实际上揭示了更深层次的制度因素。所以我在之前的文章里写过,提高农民养老金的最大障碍就是现行的《社会保险法》。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是“混合制度”
吕文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观点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福利+保险的混合制度”。我看到有些反对者也从这个角度进行了反驳。但和吕的问题一样,都是基于“福利+保险”各自表述。而这种混合制度其实才是国内整个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的根源。第一没有讲清楚“养老福利应该保障到什么程度”也没有讲清楚“作为社会福利,其公平性如何保障”。第二也没有讲清楚“作为保险,其自身运转和参保人员的投资价值”。
根本上,要打破现行这种混合制度,才能分清楚福利和保险,才能确立公平和效率。才能避免这种无谓的“各自表述”。
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明白国内养老保险制度的难点,除了法律约束以外(也就是要人大修法),最主要的是要提高统筹层级。打破城乡障碍,建立基于财政支出的全国基本统一的国民养老福利(即零支柱),才是从制度源头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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