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国企与私企的问题,【懋】说:
“国企和私企的区别:
1、私企对股东负责,追求利润,为股东盈利是私企的唯一目的。
2、国企对国家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是首要目标,如果这个任务是盈利,那么追求利润才会成为目标。
3、国企不存在破产功能,因为不盈利的国企是国家拨款运营。
4、如果你实在很难理解,那么可以换个角度把不盈利的国企看成是一个集团公司里不负责盈利的部门,比如研发、食堂、基建、交通等等。”
从产权的角度看,道理上确实是这样的,国企、国企,国有企业应该对国家负责。
但问题是,国家不是人格化的主体,这对国家负责,到底是对谁负责呢?
让国企对国务院负责?
让国企对国资管理部门负责?
让国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让国企对同级别的政府负责?
似乎都不合适!
因为从产权角度看,国有企业本身不存在人格化的、或者说是不存在自然人的产权主体。而且社会主义要实现公有制,本就是为了消除产权主体。
因此,从产权角度寻找国有企业存在的意义是不恰当的。
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国有企业:
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建立国有企业?更广泛地说,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实现公有制?
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两极分化。
消灭剥削是什么意思呢?
消灭剥削制度产生的基础——私有制;
消灭作为剥削者的资产所有者——地主、资本家和股东;
消灭产权基础——即生产者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
消灭剥削制度——产权制度。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
“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他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消灭自己的现存方式,从而消灭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阶级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制财产的一切”(《共产党宣言》第35页,1949版本)。
“……,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同步38页)。
“……,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
而资产阶级把消灭这种关系说成是消灭个性和自由!它说对了。的确,正是要消灭资产者的个性、独立性和自由。”(同上,39页)。
“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同上,第40页)。
“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同上,第44页)。
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为什么一定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
原来它不是要体现产权,不是体现什么“公有产权”,而是要消灭产权,是要消灭资产私有为基础的、是要消灭体现产权的生产方式!
把资本变成公有资产,消灭利用社会产品的占有权奴役他人劳动的生产方式,从而消灭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从而使“活动着的人”恢复独立性和个性,成为自由人,从而形成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方式,这才是社会主义实现公有制的目的所在。
因此,社会主义实现公有制,并不是为了体现产权的需要,而是要消灭产权制度,从而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利益要求。
在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明确指出:
“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第13页,1965年版本)。
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环境下,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没有差别,权利相同;而大家所能够付出的,就是自己的劳动,也就是说在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者,已经是一个劳动所有者了:他们所有只有自己的劳动,他们需要的是消费资料或消费价值,通过劳动投入来取得消费资料或消费价值就是他们的行为方式。
“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同上,第13页)。
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者,性质上是一个劳动所有者,而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是用劳动提供的多少来计量的。换句话说,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
讨论到这里,我们已经明白,所谓的国有企业,本质上就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资产,通过自己劳动来满足自己消费需要的劳动结合体。
当我们谈到国有企业时,实际是涉及到了三个方面的利益主体:
国有企业占用的资产是国家所有的;国有资产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
国有企业劳动者个体在劳动所在方面存在着差别,劳动所有方面具有个体性;
个体所有的劳动者结合起来进行生产所形成的是一个劳动结合体,是一个劳动集体。
因此,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时,它包括了:
公有资产或国有资产,与此相关的国家利益;
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本质是一个劳动投入结合体现,是一个劳动结合体;与此相关的是集体利益;
投入劳动的劳动所有者。与此相关的是个人利益。
以上我们就国有企业本身特点进行了分析。这是在没有建立任何制度条件下的国有企业的自然特点。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什么呢?
一,所谓国有企业涉及到了国有资产和国家利益;劳动结合体与集体利益;劳动者个人与个人利益三个方面;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它本质上是消灭产权,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具体形式;
三,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生产方式,本质上是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和公共需要,是一种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
这就是公有制的性质与特点,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在涵义。
你真的理解公有制和国有企业的基本涵义吗?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授权红歌会网发表。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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