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年底了,要是放在以前人民公社的生产队里,就该到一年最关键的“年终分配”环节了。
社员们忙活一整年,到底能从队里分到多少钱、多少粮食,全看一件事——你这一年挣了多少“工分”。
简单说,队里一年种的粮食、养的牲口卖了钱,扣除成本和要交给国家的公粮后,剩下的能分给大家的部分,就按每个人的工分占全队总工分的比例来分。你工分占比高,分的就多;占比低,到手的收入自然就少。
工分就像一把“尺子”,一头量着你干了多少活,另一头连着你能拿多少报酬。
那“工分”到底是啥?
其实它就像社员“劳动量”的“成绩单”。对生产队来说,记工分主要是为了区分谁干得多、谁干得少——比如张三今天去地里插秧,李四去修水渠,得用工分把俩人的劳动量算清楚,这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计量环节”。
而对社员自己来说,工分就是“命根子”,因为它直接等于实实在在的钱和粮食。有多少工分,年底就对应能领多少现金、分多少口粮,一点不含糊。从社员角度看,工分就是钱和粮食的“代名词”。
这里得先掰扯清楚一个关键:
生产队里的土地、耕牛、农具这些“生产资料”,是全队人共有的;但社员的“劳动力”是自己家的——你想多干活、少干活,主要看自己和家里的安排。
那问题来了:
属于个人的劳动力,怎么跟集体共有的生产资料结合起来干活呢?
答案就是“工分制度”。
工分制就像一座“桥”,把个人的劳动和集体的生产资料连在了一起。具体怎么操作?分两步走:
第一步,“劳动变工分”。社员去队里干活,比如耕地、收割,记工员会盯着看——你干了多久、干了多少活,确认没问题后,就按规矩记上相应的工分。比如干一天满工是10分,你只干了半天,就记5分;别人挖了200米排水沟记15分,你挖150米就记11分。这么一来,每个人干的“个体劳动”,就变成了全队统一计算、能比多少的“集体劳动工分”。
第二步,“工分变收入”。到了年底,先算全队的“总工分”——把所有社员一年的工分加起来;再算全队的“可分配收入”——一年的收成卖了钱、收了粮食,先扣掉种子、化肥这些成本,再交完国家的公粮,剩下的就是能分给大家的部分。接着算“每分工值多少钱”:用可分配收入除以总工分,得出一个“工分单价”。最后每个人的收入就是:你的总工分×工分单价。
举个例子更明白:假设全队总工分是10000分,可分配收入是5000元,那1分工就值0.5元。你一年挣了400工,就能拿400×0.5=200元;要是只挣了350工,就只能拿175元。而且队与队之间差别也大——经营好的队,1分工可能值0.8元、0.9元,一年干400工能拿300多块;经营差的队,1分工可能才0.3元、0.4元,同样干400工,最多只能拿160块。 从根本上说,工分既是“劳动计量表”,也是“分配系数”。用工分来算劳动、分收入,其实说明社员是“自己劳动力的主人”——你投入的劳动是“自己的”,所以得按劳动多少来分报酬,这就是“按劳分配”的意思。而且工分收入是“看集体收成说话”的,不是固定不变的,这恰恰体现了社员作为劳动者的价值。
可能有人会问,工分制跟现在常见的“股份制”有啥不一样?
简单说,两者都是“按贡献分利益”,但“贡献”的东西不一样:
股份制是“按资分配”——你投的钱越多(股份越多),分的利润就越多,核心是“谁投资谁受益”,体现的是“资产所有权”。比如你买了某公司100股股票,公司赚钱了,你就能按股分红,这是资本家或股东的利益;
工分制是“按劳分配”——你干的活越多(工分越多),分的收入就越多,核心是“谁劳动谁受益”,体现的是“劳动所有权”。比如社员干一天活记一天工分,年底按工分分钱,这是普通劳动者的利益。
两者的共同点是都照顾“个人利益”,但差别很大:股份制只照顾少数“资产所有者”(股东)的利益;
工分制体现的是绝大多数“劳动所有者”(社员)的利益,而且是按劳动多少来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很公平。
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用的就是这种工分制,本质上也是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但不是少数人的利益,是全体社员的利益,是看你劳动多少来定的利益。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说过一段话,很多人觉得不好懂:
“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了靠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而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又会自己否定自己。这种否定不是重新搞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公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对此,许多人可能会疑惑:
生产资料是公有的,怎么又有“个人所有制”呢?
了解了生产队的工分制,就好理解了:
这里的“公有制”,主要是说没有“资本家”了,大家在“资产”上没差别——不会有人因为手里有土地、有机器,就不干活还拿大头。生产资料不再是少数人赚钱的工具,而是全体社员干活、满足自己吃饭穿衣需求的“工具”。
而“个人所有制”,体现在“劳动”上——你的劳动投入是你自己的,干多干少直接影响自己的收入,多干活就能多分钱、多分粮,这就是“劳动所有权”带来的个人利益。生产队实质就是一个“劳动合作社”:大家凑在一起,用集体的生产资料,靠自己的劳动过日子,最后按劳动多少分成果,既公平又能调动积极性。
所以说,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就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工分制实现了“按劳分配”,让每个社员的劳动都能得到相应回报,这就是马克思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现实样子。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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