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会议讨论协定第十一项
【美新处日内瓦5日电】共产党人想在老挝国际监督委员会作出决定和提出报告的程序方面插进否决权,这使得正在这里谈判中的监督议定书中的又有五项条款的讨论发生了尖锐的分歧。
在星期二为时三小时的会议上,苏联代表普希金和中国代表章汉夫在他们的辩论中小心地避免使用“否决权”这个词。他们讲的是“一致原则”。
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是涉及下列问题的小项目:国际监督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方法,国际监督委员会视察小组作出决定的方法,国际委员会和它的视察小组的法定人数的要求,委员会准备和送交报告,视察小组准备和送交报告。
美国发言人在会后说:“一致原则……或者,更好的说法,否决权,是苏联对外政策的基本因素。而且他们正在这里贯彻这一原则,正如他们已经企图把它运用于其它基本问题,例如在禁止核试验会议上一样。”
普希金首先发言,他竭力主张,国际监督委员会的一切决定,除非纯粹程序性的决定,都应一致通过。他说,这里不应该存在像联合国中存在的那种“机械多数”。
加拿大的朗宁说,一致原则会使国际监督委员会根本不能采取行动。
哈里曼说,没有多数规则,国际监督委员会将不能保护老挝的中立。
【路透社日内瓦5日电】哈里曼说,他认为法国建议草案是正确的,它将保证国际委员会能够进行有效的活动。
哈里曼说,运用多数表决的规定不会造成任何损失,但是像苏联草案规定的那样由于坚持一致原则而使得无法采取行动倒是会造成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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