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歧视涉外婚姻子女
【美国《纽约时报》5月14日文章】题:在埃及,人为制定的法律导致一些儿童羞于与人交往(记者尼尔·麦克法夸尔发自开罗)
与阿拉伯世界的大部分国家一样,在埃及,如果一个妇女嫁给外国人,她的子女通常要忍受一种痛苦:他们与其他公民并不完全一样。事实上,在除突尼斯之外的所有阿拉伯国家,他们都不被看成是本国公民。
对于约瑟夫·阿拉丁·休伯来说,这一毁灭性的打击是在12岁那年袭来的——就在他获得全国青少年网球公开赛冠军之后。一名裁判将他驱逐出赛场,说冠军的头衔是留给埃及人的,而他不够资格——因为他的父亲是奥地利人,虽然他的母亲是埃及人。
伊曼·艾哈迈德·瓦希德在12岁那年准备上初中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因为她父亲是叙利亚人,学校要向她收取所有外国人都必须缴纳的学费,而她的家庭负担不起这笔钱。她的正规教育从那天起就完了。
官方统计,在埃及嫁给外国人的妇女为5万人;妇女权益中心的统计数字为28.7万人。
父亲为外籍人士的人不能免费上此间的公立学校和国立大学;即使他们愿意出钱也不能去一些医学院、工程学校等职业学校求学;如果没有获得外籍人士居留和工作许可证,他们还找不到工作。
今年28岁的伊曼·瓦希德说,尽管她一直生活在亚历山大、讲阿拉伯语,并且从未离开过埃及,但埃及政府认为她是叙利亚人,只因为她的父亲是叙利亚人,而叙利亚人又认为她是埃及人。
瓦希德和她的4个兄弟姐妹常常受到各种制度的掣肘。他们一度无法获得居留许可证,因为埃及政府说他们必须首先出示叙利亚护照;但叙利亚大使馆拒绝在没有埃及居留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他们发放护照。她被迫几个月就更换一次工作。
瓦希德说,面对这种情况,女人有一条出路:嫁给埃及人,从而最终获得居民权。但男人却要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之中,因为他们的子女还将面临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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