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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配与老少恋可耻吗?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1-05-0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老少配与老少恋可耻吗? 【台湾《独家报道》周刊5月5日一期文章】题:老少配与老少恋可耻吗?(作者 沈野) 老翁娶少妻可以称为“一树梨花压海棠”;老妇嫁少夫'...

老少配与老少恋可耻吗?


【台湾《独家报道》周刊5月5日一期文章】题:老少配与老少恋可耻吗?(作者 沈野)
老翁娶少妻可以称为“一树梨花压海棠”;老妇嫁少夫为什么不可称为“一树梨花载芭蕉”呢?何等轻松愉快!不伦之恋的痛楚来自大男人主义挂帅的封建礼教,我们有必要跟着违反人性的落伍礼教而起舞,而制造悲剧吗?
老妻少夫真的是见不了人的事吗?真的是罪大恶极吗?真的是人心不古吗?真的是伤风败俗吗?真的是非加以谴责与声讨不可吗?
姑不论爱情是人类灵魂的杰作,谁也管不了,谁也阻止不了,谁也过问不了。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就算爱情只不过是动物最原始的冲动,君不见非洲的野生动物世界,其最野性的择偶,谁又管得了呢?如果非用霸道的手段予以强制式的干涉不可,最后的结局只有酿成悲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还不足以说明后果吗?
职是之故,爱情不只是超乎年龄、超乎贵贱、超乎肤色、超乎国界,甚至还超乎性别?事证斑斑可考,谁能否认?
也许有人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礼义之邦,有关爱情与婚姻,向来有其不成文的约定俗成。那就是老夫可以娶少女;老妇却不能嫁少男。否则就是离经叛道,为礼教所不许,为世俗所不容。
两千年来根深蒂固,以男人为中心的中国礼教与习俗,并未因进入E时代而有所改变,小郑的家人基于世俗的面子问题与对传宗接代的恐慌,而对“老少配”表现得无法容忍与深恶痛绝,完全成为传统非人性礼教的俘虏。
令人可喜的是,饱受亲人、世俗责难,几乎落得一无是处的小郑与莉莉,竟然能够安定逾恒,不为势劫,不为俗动。且能于遭受被痛批得体无完肤之余,为了表示对爱情的坚贞,完成了闪电式的婚礼,以实际行动来回答外界的质疑与非议。
诚如小郑的姑姑所言,一个孩子养到18岁并非容易,怎能让小郑送给一位老妇人呢?小郑的亲人对小郑的关爱,值得尊重与同情。但是,如果把关爱变成过度的压力,万一如小郑姑姑所言,发生了悲剧,绝非是小郑的家人所乐于见到。
小郑与莉莉的“老少配”只不过是现实社会中冰山的一角。诸多不为人知,不足为人言的“老少恋”与“老少配”,格于世俗的禁忌而爱得苦不堪言。谁能像小郑与莉莉一样的爱得勇敢,爱得坚实,爱得痛快淋漓?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沈野先生在此祝福小郑与莉莉,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为饱受所谓“不伦之恋”之苦的旷夫怨女,杀开一条生路,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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