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商业自由方面更宽松了
中国在商业自由方面更宽松了
  —法新社评人大修改中外合资企业法
【法新社上海3月11日电】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在就如何修改中外合资企业法进行磋商,以使中国的法律制度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
分析家说,然而,即便对法律进行修改,外国公司依然更倾向于建立独资公司,并在管理层面上尽量与境况不佳的国有企业脱钩。
香港一家顾问公司负责研究和调查工作的西蒙·卡特利奇说:“坦率地说,(促使外国企业)与中国国有企业合资经营的商业理由并不充分。外国独资企业才是趋势所在,因为人们希望拥有控制权。”
现行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在购买制造元件时,必须优先购买国产商品和原材料。而根据修正案提议,人大代表们将废除这类规定。
奥尔塞默—格雷公司的律师孙宇金(音)说,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任何国家不得通过立法偏袒购买本国产商品的公司。他解释说:“他们修改这些条例是在为加入世贸组织做准备。”但在实际上,在过去几年里,合资公司一直是在国内外范围内最适宜的市场中购买原材料和产品的,政府官员对此很少加以干预。
上海一家中外合资的空调制造厂总经理说:“如果那时就将它写进法律,企业也肯定不会严格遵守,因为我们从来不会迫于规定而采购中国制造的产品,除非这样做能够节省成本。”
卡特利奇说,在很多制造领域,中国政府在给予外国公司更多的商业自由方面变得更加宽松了。
他说:“以前他们认为这个问题是得失所系的。要么是中方获益,要么是外资方获益,但现在中国越来越意识到,随着商业气候的改善,双方都能兴旺发达。”
然而,外国公司仍然希望在当地采购产品,从而在真正进口某些元件时可以缴纳较低水平的进口税。
美国汽车业巨头通用汽车公司发言人艾伦·阿德勒说,对该公司来说,如果将不同车型汽车内部的本地产零部件比例提高到40%或60%,就意味着在进口那些无法从本地采购的元件时可以获得税收减免。通用汽车公司在上海有一家合资企业。阿德勒说:“中国的问题是,本国的产品供应能力能否达到世界级标准。”他还说,通用汽车公司与中国本地供应商进行了很多合作,但很多零部件仍然需要从国外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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