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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评中国人大批准一项人权国际公约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1-03-0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外电评中国人大批准一项人权国际公约 &nbsp&nbsp外电评中国人大批准一项人权国际公约 【时事社北京2月28日电】题:中国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

外电评中国人大批准一项人权国际公约


  外电评中国人大批准一项人权国际公约
【时事社北京2月28日电】题:中国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批准了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国虽然在1997年10月就在该公约上签了字,但因“接纳的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时期尚早”等而推迟了批准的时间。
中国此次在这个时候批准该公约的目的在于,一方面是针对美国政府决定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出反华决议案,另一方面旨在营造一种氛围,使北京能够在7月份决定申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城市中获胜。欧美国家以中国侵犯人权为由,反对在北京举办奥运会。而且,在彻底取缔非法组织法轮功方面,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投以严厉的目光。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批准该公约后还就有关条款作出了声明,表示“将根据具体国情,采取相应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表明了将优先考虑中国国内法律的立场。可以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保留该条款规定的有关参加和成立工会的权利,防止出现不利于共产党控制的自由工会。
【埃菲社北京2月28日电】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发表的批准该公约的决定说,台湾当局于1967年盗用中国名义对《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作的签署是非法和无效的。
中国于1997年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66年12月16日由联合国通过。中国同时还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还有待批准。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1月份访华期间,曾敦促中国政府批准这两项公约。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鲁滨逊昨天在北京也向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建议批准这两项公约。
这些天来,中国正在举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常委会向媒体宣布:由于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政策和实际情况,“条件已充分成熟,可以批准外电评中国人大批准一项人权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常委会还补充指出,公约中的规定也符合中国对外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
美国国务院发表《2000年度世界人权报告》两天后,中国即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美国在其《人权报告》中,指责中国镇压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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