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通过续建‘核四’决议
台‘立法院’通过续建‘核四’决议
【中央社台北1月31日电】立法院临时会今天议决核四案,在出席210位立委中,共有134人赞成、70人反对、6人弃权,通过决议反对行政院停止核能四厂兴建的决定,并要求行政院应继续执行相关预算,立即复工续建核能四厂。
今天通过的提案内容规定,立法院国民党党团、亲民党党团、新党党团、无党籍联盟依照宪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的职权及司法院释字第520号解释意旨,听取行政院长关于变更核四案报告后,国民党团等认为,我国整体能源未来发展,应在兼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国际公约精神,在能源不虞匮乏的前提下,规划国家整体能源发展方向,务期能于未来达成“非核家园的终极目标”。
提案内容指出,惟鉴于行政院罔顾宪法及法律程序正义,悍然片面停建核四的违法决策,已经造成政治动荡、经济衰退、社会不安,因而主张反对行政院停建核能四厂的决定。
【中央社台北1月31日电】立法院通过要求行政院续建核四决议案,行政院发言人苏正平在今天的行政院会后记者会中表示,为尊重立法院,行政院不在院会后记者会中予以回应,但将以与立法院接触和协商方式因应。
【中央社台北1月31日电】立法院临时会今天决议通过要求行政院续建核四,总统府核心幕僚表示,陈水扁总统将会尽速联系行政、立法两院,希望行政院与立法院各自提出一些退让,总统将担任中间人,并仲裁、协调双方可接受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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