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者认为“核四释宪文”政治性多于法律性
台学者认为“核四释宪文”政治性多于法律性
【中央社台北1月17日电】题:宪政学者认为核四案释宪文政治性多于法律性
前瞻政策研究中心今天上午举行“核四释宪案之后,台湾政局往何处去”的座谈会,宪政学者吕亚力和张麟徵都认为,大法官释宪文的政治性多于法律性。
文化大学政治系教授吕亚力评论五二○号大法官解释文指出,解释文的前半段为宪法制度的运作确立了原则,明确说明如果行政院有重大政策、法律案的变更必须向立法院报告,让立法院“参与”,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是释宪文的后半段却画蛇添足地教导行政院如何“补正”程序,使这一解释文成为一个“政治性”、“乡愿”的释宪文,实在令人失望。
他指出,虽然大法官释宪文未明确说明行政院处理核四案违宪,但事实上由前半段的解释文可看出,大法官只是基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尊重的原则,委婉地说明行政院违反行政程序,但行政院应该了解释宪文的“主要重点”。
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麟徵则指出,五二○大法官释宪文可以说是“一份释宪文各自表述”,大法官释宪文未明确说明行政院的做法是否违宪或合不合法,从而造成两院各说各话,一切争议又回到原点。
她很遗憾司法权未能捍卫超然、独立的司法地位,让五二○释宪文的政治性多于法律性,这已经让人民无法再相信司法的公信力。
她认为,民进党的少数政府应服从多数人民的意愿,重建核四,如果以“少数暴政”来领导政府,支持民进党的民众也会与民进党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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